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今年将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继续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经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30日(周一)——12月6日(周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具体安排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宪法宣传周”原则上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各派出所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围绕主题开展活动。时间为国家宪法日所在的一周,从11月30日至12月6日。
12月3日上午9:30分在兴杭市场门前举行2020年杭锦旗“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营造全旗上下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各派出所可结合实际情况安排本地、本系统的宣传周启动工作。
五、参加单位和责任分工
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活动,请以下成员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提前做好宣传准备工作。12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锡尼镇兴杭市场设立宣传咨询点,抽调宣传民警28名,其中政治部2人、指挥中心2人、法制大队2人、刑侦大队2人、治安大队2人、网安大队2人、出入境大队2人、食药资环大队2人、经侦大队2人、禁毒大队2人、反恐特警大队4人、交管大队4人。各成员部门根据宣传要求自行准备宣传材料。宣传人员于当日上午9时在兴杭市场宣传点集合,统一着冬值勤服,戴大沿帽,所需车辆从部门抽调。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全国上下集中开展,责任明确,意义重大,各部门、派出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完成时限,确保宣传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突出主题,注重实效。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扩大基层群众参与,力戒形式主义。要加强以案普法,加强新媒体运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努力满足群众法治需求,把宪法精神融入到群众日常生活中,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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