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刘畅等5名同志工作岗位调整如下:
刘 畅 由锡三所调整到塔然高勒派出所工作
敖尔其朗 由塔然高勒派出所调整到锡三所工作
苏力德 由锡二所调整到政治部工作
黄 琨 由锡一所调整到政治部工作
张春梅 由经侦大队调整到烟草警务室工作
接此通知后,被调整人员速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和工作移接交手续,于三日内到岗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杭锦旗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