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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杭政办发〔2020〕109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杭锦旗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杭锦旗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二)依法依规公开规范性文件。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报刊、电视、公示栏等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并以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方式进行解释说明,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的背景及有关内容。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文件库”,逐步实现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规范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提升“文件库”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确保文件底数明、查询易、好获取。
  (三)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认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3大领域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参照国务院有关部委印发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目录),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信息等8类信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及时发布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各苏木镇、各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集中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复学的政策信息及工作进展情况,公开咨询电话,为复工复产复学创造有利条件,助力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
  国务院有关部委印发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目录),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下载查阅。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苏木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精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重点工作,加强指导监督、强化组织保障、完善体制机制。在2020年10月底前结合旗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全面梳理细化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编制完成包括公开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公开对象和方式等要素的旗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其他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有序推进。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对政务公开基础性、常规性工作进行规范,以标准化的手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和突发问题。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除上述26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外,各苏木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条例》主动公开范围和职能职责和“五公开”工作要求,编制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对外公布,实行动态调整管理。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系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坚持需求导向,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分析、研判社会公众的政务公开需求,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六)深入推进业务工作与政务服务融合发展。结合政务服务实际,在全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栏、专区,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落实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用,提高政务服务信息推送精准度,提升以公开促服务的能力。
  二、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
  (七)建设集约化政府网站。集中精力整合旗内唯一政府门户网站——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强化信息内容保障责任落实,10月底完成“杭锦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规范建设,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做好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加强二级域名管控工作,稳步推进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
  (八)加强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监控。各苏木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旗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及常态化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2019〕144号),旗政务服务局加强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监督,规范运营管理,建设便民利企、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同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衔接,坚持数据同源、服务同根、发布同步,形成政务公开的平台矩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
  (九)继续做好政府公报。突出政府公报的权威性,使其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发出政府权威声音。优化建设政府门户网站电子版政府公报栏目,全面提升办刊质量和效率,提高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力争开办纸质版政府公报,要与电子版同步出刊的基础上丰富栏目设置及内容。
  三、提升解读回应实效
  (十)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各苏木镇、各部门严格执行《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发〔2017〕206号),旗政务服务局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监督、调度,汇总、报备等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提升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和非文字解读比例,积极运用视频、动漫、H5等形式,着重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解读。坚决杜绝庸俗化解读。
  (十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了解和回应群众关切。要主动与宣传、网信、融媒体中心、大数据中心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健全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同时,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
  四、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十二)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10月底前,政务服务局建设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十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十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依法依规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各主管部门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授权,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五、夯实工作基础
  (十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的制度,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台管理,通过统一平台——“杭锦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包括索引号、标题、发文字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成文日期等核心元数据),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切实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责任,各苏木镇、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和骨干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旗政务服务局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强化调度监管,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旗政务公开工作;各苏木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切实承担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切实解决“懂公开不懂业务”和“懂业务不懂公开”问题。
  (十七)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统一标准格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主动公开内容等内容,依法准确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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