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锦旗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由杭锦旗交通运输局编制,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jq.gov.cn/)公开发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杭锦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6864503
  联系地址:杭锦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西站盘往北200米)
  邮政编码:0174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锦旗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不断优化工作举措,不仅在信息公开数量上实现了显著提升,更在公开质量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信息公开的内容与方式,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各类交通运输信息,积极主动地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热切需求,努力打造阳光、透明的政务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交通运输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共报送政务信息67条,被杭锦发布采用38条;信访案件办理3件,人大建议办理3件,政协提案办理9件。2024年我局共受理接诉即办工单298件,办结298件;完成响应率100%、解决率98.15%、好评率98.52%。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强化政策文件公开工作方面,我局着力构建完善的内部公开文件管理机制。所有拟发布上传的信息,均需经由本单位分管领导严格审核并签字同意,从源头上确保信息宣传报道兼具真实性、时效性与高质量。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以及“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的发布与管理流程。在信息发布前,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对每一条信息进行细致审核把关,杜绝错误或不当信息流出。同时,紧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对发布信息进行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始终保持准确、有效,为公众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利用“杭锦交通”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渠道,广泛宣传工作动态,使广大社会群体及时了解政府办工作动态,确保信息内容丰富,服务完善周到,更新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主动公开信息兼具数量与质量,确保公开内容精准、时效,我局制定内部考核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彰显部门职能特色,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评议监督机制,定期对公开信息展开全面评估,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严格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公开信息的责任人,夯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果,然而,工作中仍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尚不完善,在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缺乏明确细致的规范,导致工作流程不够顺畅。另一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资源配置不够优化,工作衔接不够紧密,制约了工作效能的提升。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计划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强化网站运维,保障信息安全: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管理的日常工作,涵盖信息更新、页面维护、数据备份等。同时,加强日常检查,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问题或遭遇突发情况,能够迅速响应、及时妥善处理,确保网站稳定运行,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安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对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详细梳理,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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