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政务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杭锦旗政务服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jq.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杭锦旗政务服务局联系(电话:0477-227676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概况类、政务动态类信息5258条,政府文件124条,行政规范性文件4条,政府公报10期,开展在线访谈6期,征集意见调查14期。二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惠企政策等栏目,推进各类惠企惠民政策集成、规范、精准公开,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音视频解读、简明问答、新闻发布会、线下宣讲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效果,促进稳预期、强信心,全年开展政策解读信息41条,图解政府常务会议15期。五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栏目公开61条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履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要求,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不涉密的信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开,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实行逐级审核把关的保密审查机制,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对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为进一步提高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应用水平,切实增强用户体验,提高网站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全面优化了时政要闻、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数据统计功能,调整优化栏目120余个,已于2023年11月份正式上线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全年通过微信、视频讲座、现场培训等形式实现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累计200多人(次)参加培训,全面推进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确定专人对网站信息更新、网站安全防范等工作有序开展自查,避免有害信息、错敏词、不规范表述等问题的产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加强。
  依据《条例》《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和相关部门根据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梳理、细化重点领域应公开的内容,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权威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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