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公办发〔2020〕1号)、《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发〔2020〕109号)要求进行编制。
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杭锦旗政务服务局联系(电话:0477-2276765),同时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jq.gov.cn)查阅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杭锦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条例》,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加大公开力度、落实公开任务、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宣传培训和业务督导,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全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信息的主动公开。2020年我旗主动公开政务文件及政府信息4911条,其中动态类信息4613条、文件类信息298条,向“鄂尔多斯在线”发布动态类信息463条、采编417条。二是做好《杭锦旗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的发布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对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栏目升级,于2020年9月底上线并及时更新数据。2020年,累计公开政府公报10期,均可在网上查阅。三是做好各政府部门职能职责更新。依法依规公布机构改革后旗人民政府各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情况。5个镇1个苏木、28个政府组成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机构概况、领导班子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全部通过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通过杭锦旗政务服务网、旗政务服务大厅公告栏公布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相关部门的首席代表授权书,并根据行政权力事项的变化动态调整。四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权力清单。对照法律法规,2020年进一步更新完善各机关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按要求在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财政资金。旗财政拨款的77个一级预算单位、174个二级预算单位,及时公开了2018年年度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和2019年年度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的财政预算和决算在自治区财政厅专网公开,旗人民政府网站做好链接。同时发布社保、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财政动态信息40条。3.棚户区改造。“杭锦旗人民政府网”开辟专栏“保障性住房”,全面公开年度计划、建设进度、分配情况、棚户区改造等情况7条。4.食品药品安全。定期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保健食品消费警示、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等信息85条。5.环境保护。通过整合栏目,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空气质量、水、土壤环境、项目环评、行政处罚等信息87条。6.重大建设项目。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开设重点工作、扶贫建设专栏,公开重大项目建设进展、审批、资金利用等信息,公开扶贫建设经验做法等信息。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了项目审批、核准、招标、中标及项目备案、土地储备、项目节能审查等内容。截至10月底,杭锦旗人民政府网重点工作专栏共公开信息77条,扶贫建设专栏公开65条。7.社保信息。及时公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农村社会保险等政策调整信息。出台就业创业优惠政策16条,公开就业创业资讯32条。对于社会救助、医保、底保、资金发放情况实时在网站报纸上以动态的信息进行公开,共计发布信息81条;通过公示公告对新增的城镇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开共计14条。随时对提出城乡低保、五保申请的弱势群体相关情况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做好公共卫生信息公开。自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转发疫情相关新闻发布会4期,疫情相关政策文件类信息7条,其他疫情防控工作动态信息404条,共计415条。六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要求,印发《杭锦旗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20〕108号)要求各部门结合本单位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前,全旗6个苏木镇、28个政府职能部门已梳理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6个领域政务事项标准目录已梳理完成,全部在旗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建设。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对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优化。增加“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栏目,进一步对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界面上功能上做了整合。更新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数据发布”“财政动态”“人事任免”“规划计划”“政府公报”“放管服”等专栏信息,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通过统一权威的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政府信息的到达率和公开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印发《杭锦旗政务服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服函〔2020〕72号),要求各苏木镇各政府部门按照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标自查,切实避免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现象,杜绝存在“僵尸”“睡眠”现象。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做好“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录入相关工作的函》(内政服字〔2020〕49号)要求,全旗6个苏木镇28个政府部门共59个新媒体全部完成录入工作。
(三)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旗政务服务局通过业务培训,通过qq、微信、讲座等形式指导各苏木镇、各部门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图。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借鉴先进地区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我旗各苏木镇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旗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审核、公开流程,确保有专人办理、有分管领导审签,按时限要求依法依规公开、答复。2020年办理旗人民政府及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等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已按时答复,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发挥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通过转办落实上级来文、督促检查政务公开推进情况等方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机构改革后,由旗政务服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全旗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旗政务服务局通过印发工作要点、日常监管、组织培训及年终考核等,推动全旗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印发《杭锦旗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年度重点公开任务。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旗政务服务局充分发挥监管作用,每月就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热线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2020年共发布情况通报8期。通报结果报旗委政府“五位一体”综合考核组。三是组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热线工作培训,共90人参加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0 |
+16 |
1919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45 |
-607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821 |
+499 |
877 |
|
行政强制 |
174 |
+31 |
3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0 |
9945.3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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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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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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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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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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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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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6 |
0 |
0 |
0 |
6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旗整体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距离群众所需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还需继续努力。
一是政务公开队伍的整体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我旗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工作岗位特别是基层部门的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专职少兼职多,专业素养和整体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策解读数量少,主体与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2020年共发布政策解读29条,其中转载15条,各主体部门解读共14条。解读形式为稿件,相对单一。图片、视频等适合网络传播的形式很少,解读主体也多为行政机关,缺少多主体、多维度的解读。
三是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相对较多。有的政务新媒体内容不按期更新;有的无互动功能,有的未对留言做有效回复,有的在同一平台开设多个政务新媒体账号。
下一步,我旗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开展各项工作。
(一)继续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完善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制度,在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是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和权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
(二)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出现不更新或长期未更新现象。
(三)继续加强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外出学习、专题培训、QQ群、微信、视频会议等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让政务公开工作渗入到思想意识中,让领导及工作人员真正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开力度,使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通过公开得以解决。
(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完善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实行“码上公开、屏上公开、网上公开、线下公开”四合一的公开模式,更好满足企业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