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发〔2021〕86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杭锦旗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杭锦旗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鼠疫防控工作,健全鼠疫联防联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保障全旗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0〕12号)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2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鼠疫防控会议精神,坚持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两早一延长”(早监测、早灭鼠、延长监测时间)工作要求,落实以监测检测为基础、保护性灭鼠灭蚤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筑牢鼠与人之间、人与人之间安全防线,实现人间疫情监测、动物鼠疫监测、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和保护性灭鼠工作“常态化”管理,提高预警监测及诊疗服务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置鼠疫疫情,扎实开展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强化责任意识,推动党委、政府落实鼠疫防控责任,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加强统筹协调、实施分级负责,细化工作任务,做到组织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按照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要求,建立鼠疫防控长效机制,完善鼠疫防控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坚持部门配合、联防联控。进一步增强鼠疫防控与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感、使命感及紧迫感,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实现联防联控。
(四)坚持社会参与、群防群控。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开展疫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鼠疫防治知识的知晓度和鼠疫防控公众参与度,做到群防群控。
三、疫情防控措施
(一)加强疫情监测。按照自治区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4月至12月扩大鼠疫监测方案的通知》(内鼠防应急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强化鼠疫监测工作,做好针对病死鼠和其它自毙动物检测为主的疫源检索和应急监测工作。进一步健全监测网络,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充实监测队伍,提升监测能力,完成鼠密度、蚤指数等基础数据的监测,为灭鼠、灭蚤提供科学依据。周边地区一旦发生鼠疫疫情,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疫情特点、发生区域、发展趋势、采取措施、应对能力以及面临的不确定因素,综合分析和判断辖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危险程度,划分风险级别,提出风险管理意见,做好风险评估。积极推广使用无人机开展疫源地踏查工作,在完成各项监测量化指标的基础上,实现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历史疫点排查全覆盖。
(二)加强灭鼠灭蚤。全面落实辖区居民住所、公园绿地、牲畜棚圈及农贸市场等场所的灭鼠灭蚤工作,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并广泛动员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灭鼠灭蚤。加强草原灭鼠灭蚤和疫源地鼠密度监测及灭鼠灭蚤。同时,卫健、疾控中心、农牧、林草等部门要协同做好灭鼠灭蚤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鼠疫的发生流行。
(三)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加强疾控机构检测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争取实验室仪器设备装备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要求,并推广普及快速检测技术。旗疾控中心检测实验室要达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二级标准。各苏木镇卫生院要具备开展人间鼠疫胶体金的检验能力,承担人间鼠疫的初筛职能。
(四)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嘎查村、苏木镇、旗级疫情防控人员培训演练,采取巡回宣讲、现场指导、互动交流、以练代训等形式,实现全旗鼠疫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广泛宣传鼠疫疫情防控知识,切实提高个人防范和病例发现意识,做到关口前移,确保鼠疫防控实现“五早一就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就地治疗);强化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培训,组织开展防护服穿脱、预检分诊、现场救治、应急会诊、疫情报告、疫区处理、个人防护、消毒隔离等培训演练,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处置程序,切实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强化各级疾控机构工作人员培训演练,积极开展疫情发现及报告、个人防护着装、流行病学调查、现场采样消杀监测、脱装消毒等方面的培训演练,着力提升突发疫情应对能力;强化部门协同演练,根据部门职责,针对疫情形势和处置流程组织开展联合实战型演练和推演,提升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五)加强健康教育。推动健康促进与教育六大专项行动(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脱困地区健康促进与教育行动、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嘎查村、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家庭、健康促进与教育进学校、健康促进与教育进机关行动),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扩大“三不三要三护”知晓率,增强个人、家庭、社会防控意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范城乡居民健康生活行为,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特别是鼠疫疫源地及其毗邻地区要重点强化对农牧民、野外作业人员、返乡农牧民工等群体的健康干预,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指导,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将防护用品、医疗机构联系卡等纳入健康实用工具包,免费发放给农牧民,普及群众对鼠疫个人防护和预防性用药知识。
(六)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在门急诊实行预检分诊制度,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规范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合理设置预检分诊台,优化就诊流程,安排专人引导,确保发热人员与其他患者分开预检、分开挂号、分开就医。强化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接诊发热患者时,注重询问是否来自疫源地,有无接触具有发热、淋巴结肿大、咳嗽咳痰、痰中带血等症状患者,对可疑患者开展早期排查和识别。发现疑似鼠疫患者后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旗疾控中心迅速采集标本,开展鼠疫菌检测。各嘎查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及个体诊所严格发热病人筛查,发现可疑病例要就地隔离,并及时报告属地卫生院或旗疾控中心,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处置措施
(一)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出现动物间疫情后,要加强监测,及时进行预警评估,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按照鼠间鼠疫处置规范要求,及时规范开展疫点处置,使处置率达到100%,严防动物间疫情向人间传播。出现人间疫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实战状态,成立鼠疫疫情现场指挥部,确定疫点疫区,强化对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的防控,实施封锁隔离,有效防止疫情蔓延;要全力救治确诊患者,及时跟踪观察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置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
(二)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在现有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鼠疫专业人员配备,完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为开展鼠疫防控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有力保障。旗疾控中心要加强流行病学调查演练培训,在接到疫情报告后,第一时间派出调查队伍开展工作,24小时内完成个案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工作。建立部门横向联动机制,公安、林草、农牧等部门要主动配合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与周边旗区的沟通联系,建立旗区间相互协作机制,推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区域协作,保持密切联系和信息共享,形成鼠疫疫源旗区区域联动。
(三)规范隔离救治。确定旗人民医院作为鼠疫救治的定点医院,要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隔离病房及发热门诊,完善医疗救治方案,并按要求配备医护人员、设施设备及床位等。疑似和确诊鼠疫病例要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隔离治疗,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可报旗指挥部批准后,使用专用救护车辆将患者送到属地定点医院隔离救治。鼠疫疑似和确诊患者均要按照《鼠疫诊疗方案(2011年版)》要求规范化治疗。各医疗机构要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做好个人防护、病室管理、环境消毒和废弃物管理等院感控制工作,严防医护人员感染。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苏木镇要严格履行传染病防控和疫情处置主体责任,完善由党政一把手负责的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领导机构不撤销、级别不降低、队伍不解散、工作不松懈,主要领导要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一线部署、指挥、督促。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防控责任,细化防控措施,实现精准管理到嘎查村(社区)、到户(单元),依法、科学、精准地做好鼠疫防控各项工作。
(二)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宁蒙陕三省十一县旗区”区域间鼠疫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与毗邻地区之间的疫情防控信息互通、经验共享,协同做好动物鼠疫监测、协查协防、疫情处置等工作。畅通鼠疫防控联络机制,建立旗区间联防联控常态化工作格局,强化协同推动,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落实部门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通报、疫情会商等措施,共同分析疫情发生原因,制定防控对策与措施,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物资保障。做好鼠疫防治经费保障,加大对鼠疫监测预警、实验室建设、人员培训、疫区处理与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投入,加快上级下达经费拨付进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进一步健全完善鼠疫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强化应急装备储备建设,完善鼠疫防控应急物资的储备、调用、更新和补偿机制,保证鼠疫应急物资数量充足、品种齐全。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鼠疫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做到“八有”即广播有专题、电视有专访、报纸有专刊、手机有提示、户户有传单、乡村有标语、机关单位有专栏、重点地区(即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要道、旅游景点、疫点)周边地区有提醒,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防范信心。同时,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权威信息,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五)强化督促指导。旗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深入各苏木镇、各部门开展鼠疫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并及时反馈督查评估结果。对防控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要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按程序追责问责。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苏木镇、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三项报告”制度,每日按时向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相关信息。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整理汇总后,按要求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旗鼠疫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在网络直报的同时,将文字信息报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时,加强值班值守,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
附件:1.杭锦旗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2.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疾控中心及各基层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电话
附件1:
杭锦旗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全旗鼠疫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旗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杭锦旗鼠疫防控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调整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仲平 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代旗长
副组长:周永强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韩瑞平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呼格吉乐图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阿拉腾达来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王 斌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张扣成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方立妍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贺 琴 旗政协党组成员
刘文天 旗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副书记
张勇亮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麒麟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永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郝海宝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苏忠义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赵建峰 旗民政局局长
杜 强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姚 俊 旗农牧局局长
赵建龙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赵建章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何永岗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培林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树飞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广荣 旗能源局局长
李晓东 旗交管大队大队长
王炳耀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 原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敖其尔 旗财政局副局长
敖特更巴特尔 旗公安局副局长
杨 亮 旗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何有平 旗铁路民航服务中心主任
付 军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辛晓继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魏爱民 锡尼镇镇长
赵永军 伊和乌素苏木苏木长
柴 琴 巴拉贡镇镇长
乔海军 呼和木独镇镇长
王 虎 吉日嘎朗图镇镇长
苏永权 独贵塔拉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鼠疫监测工作组、草原灭鼠工作组、宣传舆情组、检查检疫站点指导组、现场工作指导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治组、督导组等9个专项工作组,具体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各部门抽调。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全旗鼠疫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疫情处理重大决策,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1.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协调旗直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鼠疫防控,做好信息传递和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工作,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旗直各有关部门做好鼠疫应急处置中的有关涉外事务,协助接待国际组织考察和争取国际援助等方面的工作。
2.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制订鼠疫防控技术方案;制订鼠疫预警、监测、评估方案和应急医疗救治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进行督导、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和实践演练;严格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制定救治预案,规范诊疗;严格转诊备案制度;做好医疗垃圾规范处置;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做好医疗救治药品及应急物资储备;加强灭鼠灭蚤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鼠疫监测和保护性灭鼠灭蚤工作;组织爱卫机构指导各苏木镇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加大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清理和消杀力度,并开展城市灭鼠灭蚤工作,从源头上控制鼠疫和春季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3.旗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宣传报道鼠疫防控工作,加强危机心理干预和鼠疫预防知识宣传,普及相关的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网络舆论管控工作,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4.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鼠疫应急、灾后重建项目的立项和资金争取工作,配合旗直各有关部门及时组织调运生产、生活所需物资。
5.旗工信和科技局:组织和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积极配合鼠疫防治工作,保障疫区通信和政务网络畅通。针对突发疫情,组织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科研经费支持;在疫情发生期内,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组织做好参加涉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鼠疫在涉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
6.旗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7.旗民政局:负责为符合救助条件的鼠疫患者提供医疗、生活救助。
8.旗财政局:及时安排和拨付鼠疫疫情日常监测和应急所需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9.旗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维护环境安全。
10.旗交通运输局、旗铁路民航办:按照《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4号)及其实施方案,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运输卫生检疫工作,负责组织车站、机场工作人员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询问登记等交通卫生检疫工作。优先运送疫情处理人员、药品器械和有关生产生活物资。
11.旗农牧局:负责做好疫区动物鼠疫疫病的防控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测工作。
12.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草原统一灭鼠规划,制定灭鼠技术措施,开展草原灭鼠和培训技术人员,并做好我旗境内主要交通干道两侧100米以内的灭鼠灭蚤工作。负责监测预警疫区陆生野生动物异常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偷猎野生动物行为,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协助做好疫区的监测、隔离工作。
13.旗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鼠疫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14旗应急管理局:协调、指导旗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5.旗公安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16.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市场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厉查处集贸市场上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宿主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指导集贸市场开办人和与动物有关的产品经营者加强自律管理。
17.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实施鼠疫防控措施,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工人和周边农牧民鼠疫防控知识宣传和自我防护工作。
18.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参与鼠疫防控工作,如出现人间疫情并导致人员伤亡的,落实伤亡抚恤政策。
19.旗能源局:负责督促监管煤炭领域、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企业(特别是野外作业单位)做好鼠疫防控工作,并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20.旗红十字会: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协助旗直各有关部门在企业、社区、苏木镇和学校广泛开展鼠疫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和防护意识。
21.武警中队:负责完成辖区的疫情处理任务,并协助和支持旗鼠疫防控和处置应急领导小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2.交管大队:负责协助当地政府做好鼠疫防控交通管制工作。
23.其他旗直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鼠疫应急处理需要,组织做好紧急物资的储备、卫生检疫、市场监管和污染扩散的控制及旗鼠疫防控和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24.各苏木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做好辖区内鼠疫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强鼠疫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农贸市场、野外作业及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组建灭鼠灭蚤工作队伍,及时开展演练培训,做好辖区灭鼠灭蚤工作。根据疫情需要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组织协调辖区鼠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在旗应急指挥部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处置较大级别鼠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领导小组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张永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杭增云 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建龙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姚 俊 旗农牧局局长
敖特更巴特尔 旗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付 军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辛晓继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建明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郝海荣 旗农牧局副局长
韩金海 旗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刘文元 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王燕梅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
项利霞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
郭建升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
具体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部门抽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的研究、解读和执行指导;负责全旗疫情防控工作的协调、调度和信息沟通;负责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疫情信息、病情信息和工作信息等日报告信息的接收汇总、分析研判和呈报工作;负责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沟通、协调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络员:王燕梅 联系电话:15947275126)
(二)鼠疫监测工作组
组 长:付 军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建明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苏雅拉图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武兆文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
高少峰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
具体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部门抽调。负责组织制订鼠疫防控技术方案;开展鼠疫监测及灭鼠灭蚤工作,制定鼠疫防控预警、监测、评估方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络员:高少峰 联系电话:18586155311)
(三)草原灭鼠工作组
组 长:赵建龙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成 员:韩金海 旗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郝海荣 旗农牧局副局长
赵云华 旗草原工作站站长
杨 浩 旗草原工作站工作人员
具体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部门抽调。负责对全旗灭鼠工作的科学计划、组织实施、业务指导、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络员:杨 浩 联系电话:15147702673)
(四)宣传舆情组
组 长:张勇亮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敖特更巴特尔 旗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高 娃 旗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王 俏 旗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创建股股长
鲁贵雄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
具体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部门抽调。负责对全旗疫情防控和疫情处置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负责对网络舆情的即时分析研判、及时引导管控;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络员:鲁贵雄 联系电话:15147529555)
(五)检查检疫站点指导组
组 长:敖特更巴特尔 旗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晓东 旗交管大队大队长
何有平 旗铁路民航服务中心主任
刘文元 旗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王力超 旗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具体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部门抽调。负责统筹全旗鼠疫疫情防控检查检疫站点设置工作,筑牢“进京出蒙防火墙”;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络员:王力超 联系电话:18947090589)
(六)现场工作指导组
组 长:阿拉腾达来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张永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 员:付 军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建明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苏雅拉图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苏雅拉巴特尔 旗草原工作站副站长
郭晓东 旗农牧局工作人员
余春泉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
具体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部门抽调。负责疫情发布和预警;负责对发生人间鼠疫、鼠间鼠疫地区的疫情处置工作进行专家组织、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络员:余春泉 联系电话:13947701537)
(七)物资保障组
组 长:王永涛 旗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提名人选、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康海浪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郭建升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
苏文栋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
王建明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具体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部门抽调。负责协调疫情防控资金保障,防控物资的调配、存储、保管和发放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络员:苏文栋 联系电话:13947757618)
(八)医疗救治组
组 长:张永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康海浪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孟晓军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
项利霞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
郭建升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
具体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各部门抽调。负责对全旗医疗机构开展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筛查、隔离、治疗等诊疗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络员:孟晓军 联系电话:13948875092)
(九)督导组
组 长:刘文天 旗人民政府机关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杭增云 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付 军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从旗人民政府督查室、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负责对全旗鼠疫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
四、其他事宜
今后,除旗领导外旗鼠疫防控与应急领导小组如有人员变动,由领导小组按程序调整,不在另行发文。
附件2: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疾控中心及
各基层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电话
1.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固定电话:6621371、6623661
联系人:郭建升 15947584739
余春泉 13947701537
2.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固定电话:6911111、6911110
联系人:王建明 13904777857
高少峰 18585155311
3.浩绕柴达木卫生院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宝音德力格尔 13947700940
4.伊和乌素中心卫生院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巴图巴格那 14794839882
5.巴拉贡中心卫生院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郭仲元 15147403983
6.呼和木独中心卫生院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冀建军 13847782074
7.吉日嘎朗图中心卫生院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闫 明 13847728235
8.独贵塔拉中心卫生院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贵良 13947743311
9.杭锦淖尔卫生院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苏园财 13722171547
10.塔然高勒卫生院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段永飞 13948370404
11.巴音乌素中心卫生院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何宏耀 13948473988
12.阿门其卫生院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苏凤义 13947700764
13.四十里梁中心卫生院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慧平 13644776928
14.胜利卫生院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贺 伟 15904775969
15.社区服务中心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永明 13948379068
16.旗蒙医综合医院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杨永忠 13604772533
17.旗人民医院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建平 13948877810
18.旗妇幼保健所鼠疫疫情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 刚 13634778898
各苏木镇均要设立疫情报告电话,明确疫情报告联络人员,并向辖区公布,确保疫情信息报送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