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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0160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学校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杭锦旗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杭锦旗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旗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按照《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鄂安发〔2020〕4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活动,切实维护杭锦旗各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为我旗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与常态化整治,使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治,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得到逐步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校园安全系数得到显著提升。

三、集中整治时间

2020年11月5日—12月5日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一是对校园周边提供餐饮服务的饭店、快餐店及售卖食品的超市、商店等经营场所开展集中整治,从严规范商铺食品经营行为,对出现售卖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或经营场所卫生不达标等现象依法依规进行整治。二是坚决取缔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流动摊贩。三是各中小学、幼儿园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班队会、墙报、微信公众号、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动员广大家长、学生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二)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一是继续设立“护学岗”,重点围绕上下学段学生出行高峰期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持工作。二是对学校门前的减速装置和交通警示标志进行巡查整治,确保校园门前各类交通警示标识、减速装置设置合规合理。三是对未成年人骑乘电动车、自行车的行为加强监管,及时劝阻学生乘骑交通工具并排行驶、闯红灯、不戴头盔等不文明行为。四是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学生交通出行教育,引导学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严禁乘坐“黑车”“三无车辆”。

(三)优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一是积极推进校园周边治安岗亭、报警点建设,落实公安派出所属地责任,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紧密协作,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维护。二是统筹安排警力加大巡查力度,保障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严厉打击寻衅滋事行为。三是对各学校、幼儿园一键报警装置及校门口监控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排查、检测,确保各项设备正常工作,对校园门岗保卫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指导,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对校园周边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排查。依法打击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租售非法出版物等行为;依法取缔学校周边设立的网吧、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四是联合对校园周边在建建筑工地开展巡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立安全警示牌,防止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五、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旗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工作,成立旗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志军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锡尼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      旗大数据应用保障中心副主任

苏忠义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员:王炳耀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再军    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敖特更巴特尔    旗公安局副局长

     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那音德力格尔    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晓东    旗交管大队大队长

              旗烟草专卖局局长

     旗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以及旗教体局安全股负责人和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苏忠义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联动”的工作模式,负责对全旗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依法整治,进一步完善学校及周边环境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联合排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有效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六、职责分工

为切实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按照工作分工,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一)旗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校园内部安全领域工作。负责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制定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积极排查学校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督导各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内部保卫组织,落实专人管理和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旗公安局。建立民警联系学校、幼儿园制度,落实涉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内保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依法落实内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负责制。经常性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人员集中场所开展以“防火、防盗、防安全责任事故”和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开展校园周边矛盾纠纷的化解和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及时打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的“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做好学校师生禁毒工作宣传教育,建设禁毒教育基地。负责开展师生反恐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做好反恐应急演练。

(三)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工作。负责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全面规范学校食堂的食品采购、贮存、制作加工等各个环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牵头组织教育、卫健、公安、消防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合整治规范学校周边的餐饮摊点及食品店,依法、依规做好“午托班”“小饭桌”的规范和清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负责加强对学校周边市场和经营场所及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取缔无照流动商贩的力度;依法规范直销,严厉打击传销。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四)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校园周围违规占道经营摊贩及流动商贩,集中整治周边机动车、电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五)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牵头负责校园周边卫生防疫领域工作。负责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检查、指导校园周边地区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帮助校园周边地区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和教学环境卫生状况;及时做好食物中毒等其他安全事故的救治工作。

(六)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领域工作。负责落实网吧等上网场所管理措施,加强网吧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治理学校周边音像市场秩序,检查学校周边的出版市场,坚决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出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七)旗交管大队。负责在各学校上学放学时段的主要路段安排警力执勤,加强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做好交通监管和疏通,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安全;完善城区学校标识、减速带等设施,并加强维护。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和监管,对“三无”车辆及超载现象进行严厉查处;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八)烟草专卖局。负责加强校园周边商店、超市烟草销售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及电子烟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其他事项

整治期间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及各部门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整治小组的各项工作,不得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确保本次整治行动有效推进,基层中小学、幼儿园由杭锦旗教育体育局牵头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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