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旗委十三届105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经旗人民政府2019年第10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贡达来 不再担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邬荣祥 不再担任旗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海峰 不再担任旗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邬鹏胜 不再担任旗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康飞虎 不再担任旗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高 峰 不再担任旗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莫日根苏都 不再担任旗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吕宝柱 不再担任旗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白晓云 不再担任旗基本投资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 祥 不再担任旗教育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陈云峰 不再担任旗教研室副主任职务;
李天强 不再担任旗体育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孟胜光 不再担任旗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治平 不再担任旗矛盾纠纷大调处中心副主任职务;
何国志 不再担任旗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贺玉清 不再担任旗财税监督办公室主任职务;
冯杭生 不再担任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 原 不再担任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所所长职务;
宝力德 不再担任旗公路养护所副所长职务;
郝 丽 不再担任旗公路养护所副所长职务;
刘红艳 不再担任旗乌兰牧骑副队长职务;
刘 洋 不再担任旗乌兰牧骑副队长职务;
斯日古林 不再担任旗乌兰牧骑副队长职务;
伊锦夫 不再担任旗爱卫办副主任职务;
刘美清 不再担任旗妇幼保健所所长职务;
安晓明 不再担任旗妇幼保健所副所长职务;
王永明 不再担任旗妇幼保健所副所长职务;
刘美丽 不再担任旗妇幼保健所副所长职务;
苏雅拉图 不再担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姜增怀 不再担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武向春 不再担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晓东 不再担任旗给排水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海燕 不再担任旗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贺其叶乐图 不再担任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高立军 不再担任旗民兵训练基地副主任职务;
白学良 不再担任旗给排水事业管理局局长、自来水公司经理职务;
邬成林 不再担任旗自来水公司副经理职务;
史存良 不再担任旗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刘瑞春 不再担任旗排干局局长、黄灌局局长职务;
额尔德木图 不再担任旗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刘 荣 不再担任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永光 不再担任旗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樊树斌 不再担任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阿腾沙 不再担任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康海浪 不再担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永茂 不再担任旗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于惊涛 不再担任旗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 四 不再担任旗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 敏 不再担任旗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主任职务;
杨占宽 不再担任旗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额尔德木图 不再担任旗接待办主任职务;
赵彦飞 不再担任旗招商引资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任旗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牛少龙 任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主任;
李 彪 不再担任旗基本投资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副主任;
李永奇 不再担任旗交通局公路养护所副所长职务,任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副主任;
刘 毅 不再担任旗房屋征收安置局局长职务,任旗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主任;
宝勒德 不再担任旗房屋征收安置局副局长职务,任旗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永强 不再担任旗就业局局长职务,任旗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维斌 不再担任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任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桂林 不再担任旗城乡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任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薛埃荣 不再担任旗园林环卫局局长职务,任旗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 军 不再担任旗房管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任旗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郝少军 不再担任旗给排水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职务,任旗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勇 不再担任旗园林环卫局副局长职务,任旗城市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平 不再担任旗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任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 欣 不再担任旗智慧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任旗大数据应用保障中心副主任;
额尔定达来 不再担任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斯庆朝格图 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柴 琴 任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高如军 任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苏志飞 不再担任旗铁路民航办副主任职务;
孟克德力格尔 不再担任旗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訾林兵 不再担任旗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 峰 不再担任旗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袁永平 不再担任旗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莎日娜 任旗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张世明 不再担任旗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任旗民政局副局长;
袁红斌 不再担任旗铁路民航办副主任职务,任旗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赵建峰 不再担任旗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赵凯峰 不再担任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任旗司法局副局长;
刘学东 不再担任巴拉贡镇综合执法局教导员职务,任巴拉贡镇综合执法局局长;
撖 刚 不再担任伊和乌素苏木综合执法局教导员职务;
格日勒 不再担任巴拉贡镇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姜 伟 不再担任吉日嘎朗图镇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王 虎 不再担任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路建光 不再担任呼和木独镇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魏爱民 不再担任呼和木独镇综合执法局教导员职务;
赵书军 不再担任旗接待办副主任职务;
刘鹏飞 不再担任旗园林环卫局副局长职务;
康 强 不再担任锡尼镇综合执法局教导员职务;
乔小平 任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建军 不再担任旗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杨 慧 不再担任旗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邢春晓 不再担任旗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建军 不再担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旗大数据应用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春艳 任旗债务化解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越飞亮 任旗能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鑫 任呼和木独镇综合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宝德斯 任呼和木独镇综合执法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