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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新认定旗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杭政发〔2019171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04〕7号)文件要求,经旗农牧局认定,内蒙古亿源食品有限公司、杭锦旗新辉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杭锦旗茂坤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杭锦旗母亲河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杭锦旗东烁商贸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能有效带动当地农牧民增收,带动当地农牧业增效,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符合认定标准。旗人民政府同意将上述5家企业列为旗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现予公布确认。

认定的旗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要立足农村牧区、面向农牧业、服务农牧民,加强经营管理,加快技术进步,提高效益,完善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纽带,有效带动农牧民增收。各苏木镇和旗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我旗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有关政策,全力支持其做大做强,加快我旗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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