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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岳丽等同志按期转正任职的通知

杭政发〔2025〕6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杭锦旗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66次会议精神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岳丽等5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经旗人民政府党组2025年第1次(扩大)会议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会议研究,同意按期转正任职:
  岳丽       任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闫小平     任旗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段小峰     任旗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燕平     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小燕     任旗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主任。
  以上5名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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