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杭锦旗“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
杭锦旗“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杭锦旗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把握机遇、应对挑战,高质量编制和实施“十五五”规划,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我旗“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政治和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紧扣“奋力谋发展、打好翻身仗”发展目标,高瞻远瞩、开拓创新,精准聚焦时代特征,谋划好“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时间表、优先序、路线图,形成全旗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杭锦旗新篇章提供强力支撑。
坚持服务大局,强化示范担当。要准确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代内涵,深刻领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最大政治的使命要求,强化“以一旗服务全局”的责任担当,谋划更多服务全国、全区、全市的发展大计。
坚持战略引领,强化扬长补短。要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积极融入呼包鄂乌一体化等区域战略,找准我旗方位、谋定突破方向、增强战略位势,强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研究一批扬优势、补短板、固根基、提能级的重大举措。
坚持一体谋划,强化关键牵引。要同步谋划发展的战略与战术、目标与路径、功能与空间、机制与保障,一体推进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研究,形成规划合力。更要系统谋划重大平台、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大政策等关键抓手,增强规划牵引性和传导力。
坚持与时俱进,强化锐意创新。把尊重科学、尊重规律贯穿规划编制工作全过程,继承发扬历次五年规划好做法。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在研究重点、编制方法、工作形式、保障机制等方面大胆改革创新,拓展新领域、谋划新赛道,突显规划时代性和生命力。
坚持党委抓总,强化多方协同。坚持党委对规划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各类规划的统领地位,确保重大战略部署协调一致、目标任务有效传导。同时,注重“开门搞规划”,全面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以规划编制汇聚民智、凝聚民心、激发民力。
二、编制重点
(一)聚焦重点课题前瞻性研究。开展“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前期重大课题研究遵循旗委、旗政府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结合我旗当前发展情况,重点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五大任务”思路举措、加快建设创新型杭锦旗等方面开展前瞻研究,寻找破解问题的方向路径,提出科学有效的政策建议。重大课题清单由旗发改委提出,并报旗政府审定(见附件1)。
(二)聚焦重大指标引领。充分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科学合理测算“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指标设置既要体现新兴关键领域发展情况的创新性,也要对“十四五”规划纲要指标体系秉承延续性。规划指标内涵既要反映体量也要凸显效益,目标设定既要遵循客观规律、科学论证约束底线,也要发挥主观能动、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三)聚焦重大任务导向。以“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为原则,研究明确各类规划发展目标和思路,提出一批攻坚克难的任务举措,谋划一批战略性、方向性、前瞻性的重大任务,做到可分解、可衡量、可评估。
(四)聚焦重大项目牵引。围绕增后劲、补短板、促均衡、上水平,研究提出一批重大工程、重大平台等,提前谋划一批重大战略项目,扎实做好相关研究论证。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协调机制,确保研究工作的整体进度。
(五)聚焦重大改革举措落地。按照深化市场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要求,分领域研究提出关系全旗发展大局的基础性、关键性、突破性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和政策建议,为我旗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
三、编制计划
杭锦旗“十五五”规划体系,是以《杭锦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共同组成的统一规划体系。各类规划编制程序包括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衔接协调、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环节。杭锦旗“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跨度为两年左右,编制工作至2026年初完成。
(一)全旗“十五五”规划纲要。全旗“十五五”规划纲要是我旗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旗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全旗“十五五”规划纲要由旗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旗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居于规划体系最上位,是编制全旗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旗区发展规划的总遵循。具体编制工作由旗发改委牵头,会同旗级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前期研究阶段(2024年8月—2025年4月底)。主要工作是制定全旗“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成重大研究课题的工作部署、招标及委托等;基于“十五五”规划纲要的重大课题由旗发改委提出,报旗人民政府审定;基于“十五五”各类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重大课题由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研究。在全旗以及毗邻地区、先进地区广泛开展调研,就杭锦旗“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建议,组织召开各层面、各领域、各类型研究座谈会、咨询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全旗综合+N(总体、区域、专项)规划编制框架,印发杭锦旗“十五五”规划编制目录和规范名称,研究形成全旗“十五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深入研究,务求形成高质量理论成果,报旗发改委,各课题终稿时间为2025年4月底。
2.纲要草案编制阶段(2025年5月—2025年11月底)。按照旗政府审定的杭锦旗“十五五”规划编制目录和基本思路建议,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开展精深调研和纲要起草工作,形成纲要草案讨论修正稿。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论证修改,形成纲要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展征求意见会和专家论证会,形成纲要草案拟定审议稿。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与“规划纲要”同步推进。
3.审议发布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3月)。2025年12月上旬,提请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2025年12月中旬,提请旗委常委会研究审议。2026年1月,提请旗人大常委会会议和政协常委会会议审定。2026年2月,提请旗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2026年3月,提请旗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二)旗级专项规划。旗级专项规划是我旗发展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安排,主要包括重大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农牧业农村牧区、能源资源、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以及国家、自治区和全市重大战略的落实。旗级专项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支撑性作用,是指导特定领域发展、审批或核准重大项目、安排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具体编制工作由旗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三)旗级区域规划。旗级区域规划以全旗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为对象,贯彻实施区域重大战略,指导特定区域协调协同发展,侧重于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具体编制工作由旗级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会同区域涉及的苏木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四)开发区“十五五”规划。开发区要同步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和空间规划,其他规划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编制。开发区规划要重点体现特色产业发展、创新要素集聚、基础设施完善、产城融合等内容,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规划起草工作。
旗国土空间规划、杭锦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根据《规划纲要》内容进行优化调整。
四、编制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提升规划研究的政治性。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对未来五年发展的系统谋划。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规划作为坚决办好“两件大事”的重要抓手,深入落实旗委、旗政府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描绘我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
(二)深化前期研究,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各地各部门要拓展规划前期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要在摸清底数和未来需求的基础上,统筹平衡劳动力、资金、土地、能源、财政等重要资源要素支撑,以及资源环境约束和重大风险防控需求,科学设置目标指标,合理确定重大任务举措。同时,要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力量,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确保规划内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规律和总体发展趋势。特别要突出重点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实现规划文本项目化,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尽力达到可申报、可实施的深度。
(三)加强规划衔接,增强规划体系的协调性。要强化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形成规划合力。要做好旗“十五五”规划纲要与国家、自治区、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的衔接,既要细化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又要争取将我旗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自治区、市“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坚持以发展规划为编制各级各类规划的依据,全面理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之间的关系,按照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的要求,按时完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高质量规划体系。没有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的部门,要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成果,全力支持规划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报送旗发改委进行衔接,必要时由旗发改委会同编制单位开展审查论证。
(四)规范编制程序,扩大规划编制的民主性。规划编制要坚持规范化、民主化,确保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制度化,明确编制进度安排。要坚持开门编规划,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智慧,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形成共识的过程。要充分借助外脑,发挥好科研院所、智库的作用,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要扩大民主参与,借助现代信息平台充分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重视向企业、基层一线学习经验、听取意见,从实践中寻找破解发展难题的务实举措。
(五)统筹规划管理,强化规划组成的系统性。我旗“十五五”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要严格限定在《“十五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内,并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与全旗“十五五”发展规划纲要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同步实施。
报送旗政府批准的旗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由旗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后制定,报旗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变化需要报送旗政府批准但未列入编制目录清单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请示旗政府同意后增补列入编制目录清单。属于部门内部管理需要且任务实施期限少于3年的规划,或主要由市场调节的行业领域规划,原则上不再编制;对确有必要编制的规划,必须在启动编制前报旗发改委备案,由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印发并组织实施。除旗委、旗政府有明确要求外,未列入目录清单或未备案的规划,原则上不编制、不批准实施。各部门于2025年1月31日前将拟编制规划目录报旗发改委(见附件3)。
报送旗政府批准的旗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经与市级主管部门衔接后,由规划编制单位于2026年初形成送审稿,报请旗政府审批。各部门自行编制审批的专项规划,于2026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并报旗发改委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旗人民政府领导分领域牵头、各部门全程参与的“十五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机制,成立“三个重大”研究组、重点企业对接组、乡村振兴推进组、科技创新与教育人才一体化融合组、城市品质提升组6个工作组(见附件2)。各工作组要加强总体协调,坚持每月调度,协调解决关键问题,确保研究工作的整体进度。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根据规划属性强化统筹协调,并认真做好相关涉密管理工作。
(二)组建编制队伍。旗发改委牵头组建全旗“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全旗“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和纲要草案的具体起草工作。各类专项规划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各规划编制单位要选配知识结构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骨干,组建规划编制队伍,于2025年1月31日前将名单报送至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见附件4)。
(三)落实经费保障。全旗“十五五”规划纲要和旗级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在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财政部门负责统筹保障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工作的经费预算,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杭锦旗“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目录
2.杭锦旗“十五五”重大工程项目协调机制
3.杭锦旗“十五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4.杭锦旗“十五五”规划编制联络人名单
附件1
杭锦旗“十五五” 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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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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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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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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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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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杭锦旗发展基本思路、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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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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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题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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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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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杭锦旗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重点举措研究、相关产业和重点项目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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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工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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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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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优先下库布齐沙漠经济发展路径的系统研究与创新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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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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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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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杭锦旗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重点举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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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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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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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视域下现代农牧业转型与创新驱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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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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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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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杭锦旗“双碳”目标实施路径和利用思路举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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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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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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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杭锦旗人口课题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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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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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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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以绿电为核心的综合能源耦合开发利用战略路径与政策协同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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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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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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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野中农牧业规模化经营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创新实践与优化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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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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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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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交通物流网络优化与区域经济增长协同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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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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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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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地域文化彰显与周边联动的杭锦旗文旅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路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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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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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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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精细化与财政收支平衡保障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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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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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杭锦旗“十五五”重大工程项目协调机制
一、“三个重大”研究组
组长:阿拉腾达来
成员单位: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能源局、交通局、工科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
工作内容:牵头开展“三个重大”研究,重点研究“十五五”时期的发展趋势、规划主线、总体目标;拟定主要指标、重大任务、重大改革开放举措;规划办好“两件大事”、发展四个世界级产业的思路和举措;制定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三北”工程攻坚战等国家战略的落实措施;谋划梳理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重点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重点企业对接组
组长:王广平
成员单位:工科局、发改委、能源局、财政局、交通局、政数局
工作内容:坚持在实体经济上持续发力,主动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重点研究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牵头对接驻地央企、区内外国资企业、重点民营企业,逐个拜访对接企业“十五五”发展布局,共同梳理在我旗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共同研究需纳入国家及自治区规划的项目,提前统筹要素资源保障,建立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台账,以项目为支撑打造特色现代产业体系。
三、乡村振兴推进组
组长:何永岗
成员单位:民委、农牧局、林草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供销社
工作内容:围绕黄河“几字弯”攻坚战、资源型地区污染防治,研究探索形成系统性、可持续、可复制的生态治理路径,筑牢杭锦旗现代化建设的绿色生态屏障,研究制定杭锦旗“十五五”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谋划梳理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林草生态系统恢复治理、水土流失、水生态治理以及水利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提前摸清底数、完善资料,建立项目储备库,不断提高项目成熟度,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及自治区规划。
四、科技创新与教育人才一体化融合组
组长:萨日娜
成员单位:组织部、工科局、教体局、人社局、发改委
工作内容:推进科教人才一体化,支持引导科研院所精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加强学科建设,不断提升创新源头供给能力。围绕人才制度、人才发展、人才环境、人才民生、人才文化五大友好工程,全面建设人才友好型城市。研究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主攻方向、任务举措和重点项目,落实好自治区科技“突围”工程,围绕我旗标志性产业链建设,依托既有和规划新型研发平台,在传统能源、新能源装备、现代煤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着力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问题,加快研发出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
五、城市品质提升组
组长:刘海全
成员单位: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发改委、林草局
工作内容:研究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美丽杭锦旗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研究;稳步推进碳排放双控,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打造韧性安全城区,推动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谋划和梳理“十五五”期间杭锦旗城市发展格局优化、环境治理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新型城镇化以及城市更新的重大工程项目。
六、服务业提质发展组
组长:王广平
成员单位:工科局、文旅局、发改委、交通局、统计局、能源局
工作内容:研究推进文化“两创”,加快建设文化强旗;研究提升重大开放平台能级,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推动消费提质升级。谋划梳理“十五五”期间文化旅游、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开放能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以及推动消费提质升级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
附件3
杭锦旗“十五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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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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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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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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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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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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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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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杭锦旗“十五五”规划编制联络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