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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4〕111号

旗委组织部,旗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杭锦旗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杭锦旗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旗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要求,明确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比较口径,依法依规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旗在职在岗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同时统筹考虑高中、幼儿园等教育系统执行教师工资序列的教师工资待遇。
  三、比较对象及计算口径
  (一)比较对象。义务教育教师比较对象为我旗公务员。
  (二)工资项目计算口径。计算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和改革性补贴,计算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工资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规范性津贴补贴、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推进机制
  为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保障我旗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决定建立由旗委领导、政府主导,由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教育体育局、旗财政局共同配合的杭锦旗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各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精准把握工资待遇政策、口径和标准,加强研判分析,并向旗教育体育局提供当年公务员、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情况。
  旗财政局:负责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中之重,并将政府审定的需要调整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数额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筹集资金予以保障。
  旗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对比组织、人社部门提供的当年公务员、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数据,提出本年度义务教育教师综合考评奖励发放意见,报旗政府审批,组织各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教师综合考评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及优先发放机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解决教师工资待遇所需经费支出,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全旗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同步预算、同步调整、同步保障、同步落实,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全旗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教师各项工资待遇的有关政策,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由财政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学校考核后,报教育部门审批后由财政部门按学期拨付发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与公务员同标准、同待遇。
  (二)建立教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教师工资随同公务员工资动态调整机制,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同步进行调资,公务员增加发放地方性补贴时,要同步增加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总量。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和待遇凡有政策要求的,必须按政策、按要求进行落实,并足额发放到位。以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为基准,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监测机制。教育督导部门要对义务教育教师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由旗教育体育局每年与旗委组织部负责公务员工资的部门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部门进行对接,统计分析我旗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的月平均工资情况,根据收入情况对我旗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实行工资收入进行对比。如发现义务教育教师年均收入低于公务员年均收入,要及时汇报,以便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
  (四)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会商机制。旗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协调沟通和工作对接,定期开展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反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吃透政策、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充分认识提高和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重大意义。
  (二)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把握标准。统计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收入待遇情况要明确比较口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数据结果必须真实,严禁虚报、瞒报。
  (三)加大督查力度,压紧压实责任。对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约谈、问责等多种措施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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