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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发〔2024〕73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杭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已经旗人民政府2024年第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杭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为落实化工园区整治提升要求,切实提高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实现杭锦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提质升级,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以及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组反馈的问题整改提升建议,综合推进、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规范安全管理、加强应急保障、推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确保开发区化工园区2025年达到较低安全风险水平(D级),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一)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建设完善供水管网、实训基地、公共管廊、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
  (二)安全管理机制更加规范。健全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机构,修订完善企业、承包商安全准入和退出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和满足安全监管需要的专业监管人员。
  (三)应急救援保障更加有力。完善消防设施,设置气防站,配齐相应的气防车辆和装备,定期进行演练。
  (四)土地资源规划更加科学合理。通过编制完善相关规划,合理布局土地资源,实现人员密集场所与生产功能区相分离。
  三、工作任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化工园区评估专家组反馈的24项问题和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反馈的19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间,将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按期实现开发区化工园区较低安全风险水平(D级)目标。
  (一)按照杭锦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交通物流、环境和安全承载能力情况,优化调整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
  责任领导:何永岗
  责任部门:旗自然资源局、旗工科局、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二)委托有石化化工专业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产业规划》《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重新修编《杭锦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保持“四至”范围面积等数据的一致性。
  责任领导:王广平
  责任部门:杭锦经济开发区、旗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三)制定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清零”方案,全面系统排查化工园区范围内人员密集场所及民用生活设施,将人员密集性场所搬迁出化工片区以外,保证安全距离。同时,在调整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时,将片区三、片区四调整出化工集中区外。加强企业倒班宿舍管理,加大对违法用地的监察和打击力度。
  责任领导:王广平
  责任部门:旗应急管理局、旗自然资源局、旗综合执法局、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四)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要求,系统辨识园区及周边防护目标,明确与危险源相对方位,重新开展定性定量分析,全面消除、降低和管控安全风险。补充《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划定报告(备案稿)》中的多米诺影响分析计算过程和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依据,对安全评价报告多米诺效应分析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督促企业在下次换证时进行完善。
  责任领导:王广平
  责任部门:杭锦经济开发区、各相关企业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
  (五)根据地方财政收入,分年度建设公共管廊,并引进天然气项目,使用天然气替代燃煤蒸汽;聘请专家分析论证关于管道输送费-托合成蜡的可行性,同时兼顾经济性,如技术路线可行,引导企业通过整合、搬迁、升级等方式进行管道输送。同时,督促伊泰化工厂区外管廊安装防护设施、警示标牌、视频监控等设施,满足相关要求。
  责任领导:王广平
  责任部门:杭锦经济开发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企业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六)完善新项目入园审核手续。依据园区产业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禁限控目录要求,将园区主导产业调整为化工、新材料、清洁能源。参照《杭锦经济开发区项目入区准入、评估、退出办法(试行)》和《杭锦经济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控制性指标实施细则》要求,引入的项目需符合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产出、税收、能耗、容积率等控制指标。并对建设速度慢、科技含量低、安全风险高、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实行退出机制,逐步形成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 
  责任领导:王广平
  责任部门: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七)加快实施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项目,完成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门禁系统和道闸建设。完善开发区智慧园区危化车辆管控模块建设,实现危化车辆进出园区登记报备、固定路线行驶,并对园区内车辆实时监控、形成车辆行驶轨迹数据,同步做好数据录入和采集,重点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进行全过程监管。同时,将企业危废管理信息及时录入开发区智慧管理平台,实现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功能,对企业危险废物单位的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和转移实施监督和管理。
  责任领导:王广平
  责任部门:旗交管大队、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
  (八)结合化工园区实际,建设符合《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应急厅〔2022〕5号)要求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加快数据录入和采集,同时对数据审核把关,并有效运行;完善双预防模块风险点风险管控措施、特殊作业等基础数据;对接企业核实修正危险源监测预警模块重大危险源数量;完善敏捷应急管理预案演练的评估效果分析等信息。
  责任领导:王广平
  责任部门:杭锦经济开发区、各相关企业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
  (九)加快推进《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水资源区域评估》获批,明确具体水源的可用水量、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化工集中区内环状或双管路供水,满足企业生产、生活、消防供水需求。
  责任领导:王广平
  责任部门: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十)全面梳理开发区内化工企业供电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供电中断可能产生直接引发人身伤亡、造成较大环境污染、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造成较大政治影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电力用户,按规范要求配备双电源、双回路,并全面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落实电力事故预防措施,防止和避免因供电中断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领导:张扣成
  责任部门:杭锦旗供电分公司、旗应急管理局、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十一)在独贵塔拉产业园北项目区新建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同时,按照《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要求,完善新能源产业园和独贵塔拉产业园南项目区危化停车场消防等设施。
  责任领导:王广平
  责任部门: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十二)按照开发区产业发展布局及环评要求,进一步完善三级防控体系,生态环境部门督促企业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和建设行之有效的围堰、防火堤、事故应急池、雨污切换阀等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设事故应急池及管道,确保企业事故废水得到有效收集。补充《化工企业事故水池容积计算报告》中独贵塔拉产业园南项目区计算过程。
  责任领导:刘海全
  责任部门: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杭锦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十三)化工园区消防站建立联勤联动机制,统一指挥调度,加强消防员日常操作使用消防救援器械培训学习。投入使用独贵塔拉产业园消防站接警指挥系统。按照《化工园区建设导则》要求,配齐配强特勤站、气防站等物资装备。 
  责任领导:阿拉腾达来
  责任部门:旗消防救援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十四)根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类型,配套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医疗急救场所、专业人员等技术力量;重点做好对职业中毒、重大事故创伤、化工事故伤害的救治准备,配备相应的医疗物资。
  责任领导:萨日娜
  责任部门: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十五)通过自建、共建或委托服务的方式,建设满足《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等要求的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
  责任领导:阿拉腾达来
  责任部门:旗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
  (十六)编制完成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修订、健全化工园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化工园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健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一体化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责任领导:王广平
  责任部门:杭锦经济开发区、政府办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
  (十七)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要求,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补充消防站消防救援人员,满足正常值勤能力。
  责任领导:阿拉腾达来、杨斯帆
  责任部门:旗委组织部、旗消防救援大队、旗人社局
  完成时限:2024年8月底
  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仲平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杭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阿拉腾达来  旗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政府副旗长
  杨斯帆    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广平    旗委常委、杭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张扣成    旗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刘海全    旗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何永岗    旗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萨日娜    旗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旗长
  成 员:杨 欣    旗人民政府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  
  刘 飞    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
  苏永权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海荣    旗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 勇    旗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浩林    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书记
  王秀俊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白毕力格  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树飞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苏凤乐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白 祝    旗交管大队大队长
  聂崟杰    旗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副书记、大队长
  何 平    杭锦供电分公司经理、党总支副书记
  杨 亮    杭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赵 婧    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杭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杭锦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主任由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杭锦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赵婧同志兼任,成员从杭锦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抽调,负责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各项具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作为,加快推进相关问题整改落地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整改措施、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相互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问题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整治政策的宣传解读,让涉及企业充分了解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严防负面舆情,确保整治工作获得广泛支持。
  (四)严肃考核问责。化工园区安全整改提升领导小组将采取专项督查、下发督办单等形式,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进行。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不力的部门,由相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问题清单
      2.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问题汇总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问题清单
  一、规划体系方面
  1.园区布局散乱不集中,独贵塔拉产业园北区和南区分别有14个和11个片区,新能源产业园区有3个片区。
  2.园区内多个企业(昊华、兴圣、万瑞、亨东)建有倒班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独贵塔拉产业园区北区的片区三、片区四中有大量的宾馆、宿舍、饭店、超市、银行等人员密集区。
  3.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及认定“四至”范围面积不一致。
  4.园区产业规划编制单位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的业务范围为其他(城市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其他(商物粮),没有石化化工及相关专业领域。
  5.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定量风险计算结果认为个人、社会风险可接受,但纳入计算的周边防护目标与园区周边人口密集区统计表不符,缺少荣泰丰酒店、伊泰生活区(500人以上)、公寓楼、驾校等,计算结果不准确。
  二、园区内布局方面
  6.伊泰化工供给久昌化工、金博特蜡业、华乾泰蜡业、乾烃蜡业、圣远泰蜡业等企业的物料没有采用管道输送。
  7.《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划定报告(备案稿)》中的多米诺影响分析缺少计算过程,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缺乏依据。
  8.部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多米诺效应分析不符合要求:《内蒙古华州药业有限公司19000吨医药化工中间体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2023年3月)、《鄂尔多斯市联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联博化工鄂尔多斯杭锦旗40万吨/年食品级二氧化碳回收(一期20万吨)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2021年3月)有多米诺分析章节,但无计算过程,未对优化平面布局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措施;《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21年6月)、《内蒙古伊诺新材料有限公司费拓烯烃高碳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2021年12月)无多米诺分析内容。
  三、准入和退出方面
  9.近三年入园项目准入审批材料不完善;入园企业与园区“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关联度不强,未形成主导产业。
  10.未编制水资源论证评估报告,供水需求和供水设施建设缺少技术支撑;独贵塔拉产业园(南区)未实现环状供水或双管路供水。
  四、配套功能设施方面
  11.园区具备双电源供电条件,但新能源产业园部分企业(如内蒙古万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新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变电所外部电源采用单电源单回路供电,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12.独贵塔拉产业园北区昊华国泰至华洲药业之间建有蒸汽管线,未建设公共管廊;独贵塔拉产业园南区伊泰化工为周边企业提供液体蜡原料,采用汽车运输,未建设公共管廊。
  13.独贵塔拉产业园北片区未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新能源产业园和独贵塔拉产业园南区建设的停车场不满足《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要求。
  14.园区智慧管理平台在危化品车辆管控方面缺少数据,车辆信息未录入,车辆轨迹、违章信息不能及时反应,未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园区内运行轨迹实时监控;专用道路、专用车道和限时限速行驶等措施不完善。
  15.园区智慧管理平台封闭化管理系统未投入使用;进入园区的主要入口处未建立门禁系统,未设置道闸,未实现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人员、车辆进出的全过程监管。
  16.园区智慧管理平台未建立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台账,未对企业危险废物单位的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和转移实施监督和管理。
  17.未按照《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建设完善事故废水三级防控系统;独贵塔拉产业园南片区内部分企业(如安德力公司)产生的事故废水采用汽车运到应急池处理,没有建设与事故应急池连通的污水管网。
  18.园区依托的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为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化工实验实训基地和榆林学院实训基地,缺少园区内企业涉及的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等实训模块。
  五、安全生产与应急一体化管理方面
  19.园区安全管理制度未及时维护,制度发布单位包括杭锦经济开发区、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多个不同单位;相同的工作内容在不同的制度中重复规定,内容分散,不利于制度执行;无制度评审相关材料。
  20.园区智慧管理平台正在建设,未验收;平台大部分模块数据录入不足,数据质量较低,双预防模块未录入风险点风险管控措施,特殊作业仅有部分测试数据,危险源监测预警模块重大危险源数量与实际不一致,应急管理未录入预案演练的评估效果分析,封闭化管理数据缺失。
  21.园区应急预案编制前未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评估。22.化工园区管理机构未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
  23.独贵塔拉产业园南、北项目区医疗救护分别依托杭锦旗巴音乌素卫生院和杭锦淖尔卫生院,签订了依托协议。医疗救护不具有应对化学品伤害的医疗救援能力。
  24.南区、北区消防站人员数量不能满足车辆值勤所需力量。
  附件2
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问题汇总
  一、规划体系方面
  1.《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审议稿)》暂未取得批复。
  2.化工园区规划范围不一致;独贵塔拉产业园区北区和南区片区划分过多,片区内布局散乱未集中布局。
  3.《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2023年8月)中,未明确荣泰丰酒店等敏感目标是否符合要求。
  4.无杭锦旗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的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5.《杭锦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设计内容欠缺、设计深度不足;《鄂尔多斯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新兴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0)》超过规划年限。
  二、准入和退出
  6.近3年化工园区的准入项目与化工园区“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关联度不强,未形成主导产业。
  三、配套功能设施
  7.独贵塔拉产业园南区中部企业(伊诺、联博)不能满足双管路或环状供水要求。
  8.独贵塔拉产业园南区企业火炬管线采用管廊输送,跨越园区公共区域,管廊缺少防护设施、警示标牌、视频监控等附属设施,不能完全满足《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36762-2018)的要求。
  9.未建设危化品车辆运输管理系统,未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实质性管理;《杭锦经济开发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报告》无每日平均运输量、运输车次、装卸鹤位数量、装卸周期、车辆运输半径等方面分析。
  10.逐步建立封闭化管理,但目前未完全实施。
  11.《化工企业事故水池容积计算报告》无独贵塔拉产业园(南区)计算过程。
  12.杭锦旗分别与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陕西榆林学院、鄂尔多斯众擎职业培训学校签订协议,委托进行培训。目前尚不满足《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指南(试行)》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等安全技能实训的要求。
  四、一体化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
  13.园区制度运行的佐证材料数量较少,尤其是缺少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一体化管理制度运行的佐证材料。
  14.“智慧工业园区”平台运行不稳定,数据正在接入中。
  15.化工园区管委会有关文件行文不严谨,如杭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杭锦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杭锦经济开发区伊诺302#罐区庚醇罐(V03211)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方案的通知》(杭开安委发〔2023〕5号)行文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印发时间为2022年4月24日等。
  16.化工园区建设了消防站,不符合“十有两禁”中特勤站的要求。未根据自身安全风险类型和实际需求,配套建设医疗急救场所和气防站。
  17.独贵塔拉产业园北区消防站:两辆18米高喷均不在站内,一辆返厂(辽宁)维修,一辆被旗消防大队调用;消防员对干粉灭火车不会操作使用;北区消防站共有人员12人,正常值班人员10人,配备7辆消防车,不能满足正常值勤力量。
  18.园区未建设医疗救护站。与之签订医疗救护协议的杭锦旗巴音乌素卫生院和杭锦淖尔卫生院均未配置救护车,不具备医疗救护的能力。
  19.独贵塔拉产业园消防站接警指挥系统未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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