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发〔2023〕260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经旗人民政府2023年第13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以下试用期人员试用期满按期转正,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李和平 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旗人民医院副院长;
花日 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王星 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邹龙 任旗人民医院副院长(比照副科级);
郭彩霞 任旗人民医院副院长(比照副科级);
任伟 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鲍建波 任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达布希拉图 任旗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高二林 任旗司法局副局长;
曹俊玲 任旗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黄帅 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韩利霞 任旗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王瑞 任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梅红 任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