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发〔2023〕64号
旗直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落实《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鄂府发〔2022〕167号)和《杭锦旗建设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杭政发〔2023〕28号)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2023年自治区评估各项准备工作,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全旗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推进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班机构
组 长:阿拉腾达来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巴拉贡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麒麟 旗发改委主任
王 鑫 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刘 飞 旗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杜 剑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曹俊玲 旗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杨 平 旗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郭浩林 旗工科局副局长
郝 童 旗住建局副局长
赵 如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 卓 旗税务局副局长
乔宏刚 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党嘉伟 旗财政局副局长
石建平 旗人社局党组成员
季丽妮 旗文旅局副局长
杜 平 旗教体局副局长
李和平 旗卫健委副主任
王 东 旗交通局副局长
高 建 旗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李宏福 旗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
专班下设两个推进小组,人员根据需要从相关单位抽调。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牛星越 旗发改委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史湘楠 旗发改委办公室主任
高晓欢 旗公安局工作人员
张玉龙 旗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李珂欣 旗法院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工作专班日常事务,收集专班各项工作情况,及时做好上传下达等各项工作;组织召开专班工作会议,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按月督促指标推进组完成相关任务;完成专班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综合协调组成员需在旗发改委进行集中办公。
(二)指标推进组
组 长:杜 剑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曹俊玲 旗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杨 平 旗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郭浩林 旗工科局副局长
成 员:哈布日 旗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负责人力资源方面工作)
达古拉 旗政务服务局工作人员(负责政务服务方面工作)
张玉龙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负责商事登记方面工作)
张昊杰 旗住建局工作人员(负责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方面工作)
宝日其鲁 旗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负责不动产登记方面工作)
孟 宇 旗税务局工作人员(负责纳税方面工作)
井海霞 旗工科局工作人员(负责对外开放方面工作)
井海霞 旗工科局工作人员(负责创新创业方面工作)
金新敏 旗财政局工作人员(负责政府采购方面工作)
苗圃成 旗住建局工作人员(负责获得用水供暖方面工作)
张 军 旗住建局工作人员(负责获得用气方面工作)
王 妍 旗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负责园区用地方面工作)
童嘎拉 旗人社局工作人员(负责人力资源方面工作)
杨雅琴 旗人社局工作人员 (负责公共养老服务方面工作)
高晓欢 旗公安局工作人员(负责信用环境方面工作)
李珂欣 旗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负责解决商业纠纷方面工作)
武玉萍 旗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负责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方面工作)
乔 丽 旗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负责市场监管方面工作)
何亚静 旗文旅局工作人员(负责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工作)
刘治国 旗教体局工作人员(负责公共教育服务方面工作)
岳 鑫 旗交通局工作人员(负责公共交通服务方面工作)
金 梅 旗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负责城市生态环境方面工作)
杨志光 旗卫健委工作人员(负责公共医疗服务方面工作)
孙欣嘉 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融资服务方面工作)
李超岭 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工作人员(负责融资服务方面工作)
刘禹廷 旗供电分公司工作人员(负责获得电力方面工作)
主要职责:按月填报鄂尔多斯市营商环境平台市级4.0方案、营商环境30条、区评整改任务、旗营商环境3.0和旗营商环境4.0任务;负责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营商环境评价、评估工作,做好2023年自治区评估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专班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统筹协同联动。加强专班与业务单位、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沟通对接、协作配合,把参加2023年自治区评估各项准备工作和方案任务落实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建立报告机制。综合协调组负责督促各部门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存在问题、典型案例,整理形成汇报材料并定期报告专班领导。指标推进组要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对照市级、旗级任务清单,实行项目化、台账化管理,一项一项推进、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报送材料要对照任务清单,倒排工期,逐项答复进度,逐项推动销号,必要时附佐证材料。
(三)做好舆论宣传。各成员单位要有效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作用,及时报道典型案例、工作亮点和阶段性成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挖掘营商环境、创新创业等生动故事,做好宣传引导和公共传播。
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工作的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文通知。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