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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3〕81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鄂府办发电〔2023〕4号)文件要求,2023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已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现将《2023年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2023年全旗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相关规定,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全旗2023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通知》(鄂府办发电〔2023〕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片真情。
  二、参加范围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
  三、捐款用途
  “博爱一日捐”捐款用途主要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备灾救灾、人道救助和人道公益项目等工作。
  四、其它事宜
  (一)“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公益活动,
  市政府已将其纳入市对旗“五位一体”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中,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组织、认真落实。旗红十字会要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做好一日捐的承办工作。全旗各级各部门及驻地企业要积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博爱一日捐”活动,并将善款按要求交至杭锦旗红十字会统筹安排使用,不得截留。2023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于2023年9月底完成。
  (二)各级各部门要从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在凝聚人道力量、补齐民生短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重要作用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作为聚人心、暖民心、促和谐及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的有效载体和具体实践。广大领导干部、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捐款,认真组织开展好募捐活动,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三)旗红十字会要加强筹资能力建设,创新工作方法,
  拓宽筹资渠道。要加强公信力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捐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定期发布募捐情况。要加强监事会内部监督,严格落实“博爱一日捐”资金年度审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要集中宣传报道募捐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褒扬爱心奉献行为,引导文明新风尚。
  五、募捐方式
  (一)现场捐款
  地  址:杭锦旗红十字会506室(杭锦旗民政办公楼5楼)
  联系人:哈斯乌东
  联系电话:办公室:0477-6625777
  手  机:15947369599
  (二)银行转账汇款
  开户名称:杭锦旗红十字会
  接收捐款账号:8200301220000000039380
  开户银行:内蒙古杭锦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    号:402205681233
  联系人:崔荣梅
  联系电话:1362487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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