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发〔2023〕27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对策研究工作,增强经济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推动我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立杭锦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旗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建立旗、杭锦经济开发区、镇纵向联动,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动态监测、调查研究、会商分析和政策预研,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形成纵横联动、科学有序、高效衔接的工作格局,提高统计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时效性,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成立杭锦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各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海全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王 圆 旗政府办副主任
苏 醒 旗统计局负责人
成 员:柴国芸 锡尼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刘云峰 伊和乌素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温 惠 巴拉贡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张 晶 呼和木独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杨 恒 吉日嘎朗图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哈斯毕力格 独贵塔拉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李俊文 独贵塔拉镇党委副书记
杨为祺 杭锦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招商局局长
李麒麟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 勇 旗工信和科技局负责人
王俊峰 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刘文天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慧 旗水利局局长
马 锐 旗农牧局局长
李利军 旗能源局局长
宝德斯 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主任
额尼日乐图 国家统计局杭锦调查队队长
李树鹏 旗林草局副局长
郭树成 旗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苏醒同志兼任,负责全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各项日常工作。
三、责任分工
全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由旗统计局牵头负责,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
旗政府办:负责全旗主要经济社会指标任务分解下达工作,做好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督促工作。
旗统计局:根据各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经济运行基本态势,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旗委、旗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形成全旗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旗发改委:重点监测投资领域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提供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数据和项目审批情况。
旗工科局:重点监测全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以及“准四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月、累计工业总产值,提供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当月和累计销售额情况。
旗财政局:按季度提供各行业工资情况、两项收入记账户补贴明细。
旗农牧局:重点监测农牧业经济运行情况和主管领域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提供全旗蔬菜瓜果种植情况、农作物播种面积、畜禽养殖及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数据。
旗能源局、旗水利局、旗林草局、旗住建局、旗代建中心、旗交通局:重点监测主管领域投资、投产项目进展情况,提供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数据。
税务局:提供“准四上”企业涉税相关数据,协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四上”企业培育。
旗文旅局:重点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情况,负责提供旅游企业收入、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旅游项目有关数据。
杭锦经济开发区:监测园区内企业运行情况,提供园区企业动态名录。
国家统计局杭锦调查队:提供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等相关数据。
各苏木镇:负责监测分析本区域蔬菜瓜果种植情况、农作物播种面积、畜禽养殖数量和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数据。
其他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负责监测分析本领域、本行业运行情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经济数据调度会议机制。领导小组于每月23日召开全旗经济数据预警调度会议,总结上月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判当月经济运行形势,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建立数据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1.强化数据共享。各有关部门要在每月16日前,将当月相关指标预计数据及主管领域企业运行、项目建设等情况反馈至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楠,联系电话:0477-6621289,电子邮箱:hjqtjj_sj@163.com)。
2.强化分析研究。旗统计局要及时分析整理各部门报送的数据,研究分析全旗经济运行情况,形成月度分析报告,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其他部门要视工作需要,根据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强化重点领域监测预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监测税收、贷款、重要商品和工业品价格等重点领域经济运行情况,按旬报旗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旗统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的理念,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协作配合,用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全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数据报送情况的监管,对报送不及时、报送数据质量不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将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漏统漏报、数据失真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专职负责数据、材料报送以及联络对接等工作,并于3月17日前将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旗统计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扎实做好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数据报送等工作,确保全旗经济运行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