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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贯彻落实市交安委预防和整治酒驾醉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325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交安委预防和整治酒驾醉驾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巩固和提升全旗酒驾醉驾治理成效,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社会氛围旗交安委结合实际,将各项工作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职能职责,请各苏木镇、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为有效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降低酒驾醉驾肇事肇祸风险,市交安委印发了《预防和整治酒驾醉驾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通过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治共享合力,全力预防、有效减少和持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旗道路交通形势平稳有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具体任务 

  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各苏木镇交安委、各成员单位立足职责,将责任压紧压实,采取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治理措施、普法宣传教育、执法协调督导等措施,推动预防和整治酒驾醉驾工作取得实效。 

  (一)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要将酒驾醉驾警示宣传教育融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过程,全面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对已经评为文明单位但届期内有职工醉驾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相关规定撤销文明单位资格。 

  (二)融媒体中心:融媒体中心要开辟交通安全专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及文明交通常识,每月向社会曝光酒驾醉驾案例,全面提升交通安全信息传播力度和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要实时进行宣传引导。定期策划组织随警采访、广播直播、媒体进警营等活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参与交通。 

  (三)司法局:司法局要将酒驾醉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宣传内容,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每年全社会至少开展2次酒驾醉驾警示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根据交管部门提供的各单位干部职工酒驾醉驾清单,对年度内单位职工有醉驾案件的,建议按程序取消法治建设有关表彰。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倡导餐饮服务行业开展酒驾醉驾劝导警示服务,5月底前在醒目处摆放酒驾醉驾警示提示牌,充分利用室内外电子屏、音箱、电视等媒介持续滚动播放拒绝酒驾提醒标语、警示教育片,收银、保安等服务人员担任“酒后禁驾劝导员”,做到餐前提醒、餐后引导、送客监督 

  推动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预订电话设置拒绝酒驾提醒彩铃,预订短信应附温馨提示(拒绝酒驾宣传)内容。 

  (五)文旅局:文旅局要牵头组织各景区景点于5月底前在醒目处张贴酒驾醉驾警示宣传提示牌;发动场所管理人员、收费员等及时制止劝导游客自觉杜绝酒驾醉驾,创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六)工科局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协调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运营商4月底前在省、市界以及重要节假日推送禁止酒驾醉驾提示信息。在商务酒店、商业综合体等场所,通过张贴“零酒驾”宣传标语、增强员工服务意识等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酒驾醉驾源头预防工作。 

  (七)教体局:教体局要落实“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制度,每学期进行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小手拉大手”营造抵制酒驾醉驾良好氛围,学期内开展不少于3次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升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八)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局要充分利用出租车、公交车、客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提示语,5月底前建立健全酒驾醉驾常态化管理、向交管部门通报机制。每季度深入运输企业、场站等重点场所,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提示和常态化监督检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职业驾驶人酒驾醉驾的,要通报所在单位和企业,建议取消其从业资格;同一运输企业连续出现两次酒驾醉驾的,要通报当地安委会,并建议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考核评比,落实惩处制度。 

  (九)银保监杭锦旗监管组旗保险协会及各保险公司应按季度通过官方媒体向社会公布因酒驾醉驾拒赔信息,并实行信息共享。 

  (十)各苏木镇:推动苏木镇于3月底前建立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充分发挥村嘎查两委干部和“两站两员”作用,主动开展劝导活动。重点加强婚丧嫁娶宴会、庙会、集会等重要节点的宣传提示,提醒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拒绝强行劝酒,特别是杜绝酒驾醉驾。 

  (十一)公安部门:持续加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严打态势,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机制,实行“零容忍”执法理念,通过媒体按月公布酒驾醉驾整治果,并向社会公布酒驾醉驾举报热线,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合力。经常性深入集会、庙会、大型活动现场及厂矿企业、建筑工地等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倡导文明驾驶、安全出行。旗交管部门每季度向属地组织部、纪检监察机关、文明办和司法局提供酒驾醉驾干部名单。公安机关在办理酒驾醉驾案件中,扩大调查范围,发现没有尽到安全提醒义务的,应对同桌人员所在单位下发《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法律建议书》。同时,公安机关及时向社会公布嫌疑车辆因酒驾醉驾闯卡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各派出所在深入辖区走访中,开展酒驾醉驾警示宣传教育及日常监管,强化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十二)旗直各部门: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利用党委会、干部大会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与干部职工签订“拒绝酒驾醉驾交通安全责任状”,确保预防和整治酒驾醉驾取得良好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是此项工作将纳入旗交安委对各苏木镇和各成员单位的绩效考评办法,各苏木镇交安委参照本意见建立相应的考评办法。 

  二是各苏木镇交安委、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从严从实从细狠抓工作落实,在全社会形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氛围。 

  三是各苏木镇交安委、相关单位指定专人按季度报送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地址:1347465491qq.com或旗交安委微信工作群。 

  联系人:高钧 13848373338,郭宇18347308725.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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