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发〔2022〕64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杭锦旗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杭锦旗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抢抓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加快我旗企业上市挂牌进程,助力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上下联动、分类指导”原则,建立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服务机制,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利用资本市场进一步提升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助力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推动一批、培养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目标,2022年计划新增上市挂牌企业2家,同时,积极储备一批后备重点拟上市企业。“十四五”期间,全旗运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力争实现新增新三板和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家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上市服务领导包联机制。对进入自治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旗级领导进行“一对一”包联,推动后备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进程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入驻企业蹲点服务,加快企业上市挂牌进度。(牵头部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及旗直各有关部门)
(二)组建企业上市专家服务团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企业上市挂牌专家服务团队,指导全旗制定企业上市挂牌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为企业上市挂牌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牵头部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旗财政局)
(三)健全服务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各苏木镇要围绕全旗主导产业、绿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遴选优质企业进入旗级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专家服务团队调查评估杭锦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推荐企业,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和上市挂牌进程,将入库企业分为基础储备层、孵化培育层、辅导股改层、申报上市层等四个层级,分层级、有针对性培育服务企业。(牵头部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杭锦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
(四)开展企业上市挂牌知识培训。对纳入基础储备层企业,每年举办1期培训班,全面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知识,建立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理念。对纳入孵化培育层企业,每年举办2期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企业对资本市场认知度,熟悉企业上市挂牌全流程,熟悉债券发行、创投、风投等直接融资方式。对纳入辅导股改层企业,每年举办2期培训班,对公司治理、股份制改造、财务规范和上市挂牌法律法规进行专项深入培训。对纳入申报上市层企业,组织企业赴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参观学习,参加交易所路演和企业上市推介等活动,进一步加快上市进程。(牵头部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杭锦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
(五)加大金融综合服务力度。组织开展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专项政金企对接会,帮助企业获得优惠融资和综合融资服务。国有融资担保公司优先给予政策性担保扶持。建立牵头银行“一对一”服务机制,不断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保障企业上市挂牌前的资金需求。(牵头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责任部门: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杭锦监管组)
(六)开辟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将入库企业纳入重点服务对象,对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证照办理、合规证明开具、能耗双控等问题,要简化流程,及时依法依规优先办理。(牵头部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旗直各有关部门)
三、奖补激励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鼓励企业上市挂牌奖补办法》(内政办发〔2021〕38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9〕104号)、《鄂尔多斯市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鄂府发〔2021〕306号)有关规定,给予上市挂牌企业奖补。
(一)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给予总额不超过600万元补助。其中,在和中介机构签订财务顾问或辅导合同并支付全额中介费用后,给予中介费用30%、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助;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给予资金补助50万元。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提交内蒙古证监局辅导、获得辅导验收、报送上市申请材料后,分别给予资金补助100万元;成功上市后,给予600万元的资金补助。在香港联交所提交申请上市材料后,给予资金补助100万元;境外成功上市后,给予400万元的资金补助。
(二)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给予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其中,在和中介机构签订财务顾问合同并支付全额中介费用后,给予中介费用30%、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补助;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给予资金补助50万元,成功挂牌后,给予新三板奖补资金总额的剩余资金补助。
(三)对进入内蒙古“天骏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补。
(四)对将注册地迁入鄂尔多斯的市外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且依法在鄂尔多斯纳税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旗长为组长,分管副旗长为副组长,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及部分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杭锦旗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旗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重点拟上市挂牌企业规范稳健发展。
(二)强化人才保障。加强金融干部队伍建设,将懂金融懂资本运作的干部配备充实到重要岗位。建立与金融机构互相挂职交流机制,并每年组织干部职工赴先进地区进行资本市场知识学习培训。
(三)压实工作责任。将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纳入旗对部门“五位一体”考核目标,并建立旗直部门服务企业上市挂牌评价机制。对服务企业上市挂牌成效突出的苏木镇、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苏木镇、部门和拟上市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四)广泛宣传引导。新闻媒体要设立资本市场专栏,广泛宣传资本市场政策知识和企业上市挂牌的优惠政策、服务措施及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企业上市挂牌氛围,形成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广泛共识。
附件:杭锦旗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杭锦旗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仲平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杭锦经济开
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刘海全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刘文天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魏爱民 锡尼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虎 吉日嘎朗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温 惠 巴拉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刘云峰 伊和乌素党委副书记、苏木长
张 晶 呼和木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哈斯毕力格 独贵塔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李俊文 独贵塔拉镇党委副书记、塔然高勒联合党委副书记
李麒麟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文奇 旗财政局局长
孟根沙 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刘 科 中国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行长
刘福成 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杭锦监管组组长
陈志强 鄂尔多斯市同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
淖门生 鄂尔多斯市同圆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
李 勇 杭锦旗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孟根沙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工作。
今后,除旗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职务调整,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