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发〔2022〕129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旗委十四届59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经旗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第11次会议研究,决定:
屈子兵 免去旗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边三喜 免去旗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武红梅 免去旗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旗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赵海龙 任旗能源局副局长;
高 原 免去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 锋 免去旗乡村振兴统筹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连杰 免去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任旗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段艳光 免去旗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王 东 任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鑫 任旗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伊敏 任旗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凯强 任旗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格更塔娜 任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二林 任旗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