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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杭锦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杭政办发202273

 

 杭锦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2022年度杭锦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旗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2年度杭锦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附件

2022年度杭锦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杭锦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

经济开发区

2

杭锦旗草原核心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规划

自然资源局

3

杭锦旗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妇女联合会

4

杭锦旗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妇女联合会

5

杭锦旗“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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