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发〔2022〕143号
杭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小组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125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我旗决定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呼格吉乐图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张雪虎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秀俊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边飞云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訾林兵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魏爱民 锡尼镇镇长
王 虎 吉日嘎朗图镇镇长
刘云峰 伊和乌素苏木苏木长
哈斯毕力格 独贵塔拉镇镇长提名人选
张 晶 呼和木独镇镇长提名人选
温 惠 巴拉贡镇镇长提名人选
李俊文 独贵塔拉镇党委副书记、塔然高勒联合党委副书记
刘晓荣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建明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李金福 旗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白云杰 旗公安局副局长
王 琨 旗司法局副局长
图娜拉 旗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付进国 旗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润林 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包彩霞 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满都呼 旗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
二、工作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我旗各项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旗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全旗各地办理的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事项
(一)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秀俊兼任,承担工作小组日常事务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并督促检查工作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组织对全旗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和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作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工作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各苏木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比照旗级工作小组,务必于9月30日前建立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议事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今后,除旗领导外,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其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