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2026年,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扣自身职能职责,聚焦信用监管关键环节,精准施策、多点发力,全面推动信用监管工作走深走实,着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信用动能。
一、筑牢制度根基,健全完善信用监管体系
对标国家、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领域信用建设要求,结合杭锦旗市场主体发展实际,细化信用信息归集、分级分类、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制度,明确标准、规范流程、厘清分工,推动信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效能,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量归集市场主体各类信用信息,落实“应归尽归、应公示尽公示”要求,确保信用数据真实准确、实时更新,为信用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强化内部业务协同联动,打通各业务股室、基层市场监管所之间的信息壁垒,构建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信用监管工作格局,保障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二、实施分类监管,全面提升监管精准效能
以信用风险分类为核心,综合考量市场主体经营状况、信用记录、违法违规频次等核心指标,对全旗市场主体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监管举措。针对低风险市场主体,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与频次,全面推行“无事不扰”监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针对中等风险市场主体,按照常规比例开展抽查工作,强化日常经营指导与政策帮扶;针对高风险市场主体,显著提高抽查频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靶向执法,全面排查经营风险隐患,切实做到“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处处受限”,有效提升市场监管整体效能。
三、优化信用服务,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秉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与发展并行”的理念,我们畅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简化信用修复办理流程,并通过电话咨询、线上平台等多种途径,为失信主体提供一站式、便捷化的信用修复服务。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帮扶工作,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面对面解读信用修复政策、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全程指导企业完成问题整改、提交修复申请,帮助企业尽早移除失信名单、恢复正常经营资格,切实解决企业失信发展难题。同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等多个环节,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主动作出信用承诺,并将承诺内容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强化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意识,推动市场主体从“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践行守信”转变。
四、强化联合惩戒,凝聚监管共治强大合力
严格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将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发改、税务、金融、住建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失信主体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荣誉授予、信贷审批等工作中,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限制或禁入措施,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大幅提升市场主体失信违法成本,倒逼各类市场主体自觉诚信守法经营。
五、深化宣传引导,营造诚信经营浓厚氛围
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信用监管政策宣传活动。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载体,及时发布信用监管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失信警示等内容,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线下组织工作人员走进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社区乡村,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普及信用知识,深入讲解信用监管对优化市场环境、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引导各类经营者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自觉遵守市场秩序,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信用监督,全力打造“人人讲诚信、事事守信用”的良好市场环境。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信用监管举措,全旗市场主体诚信意识显著增强,市场经营秩序持续规范向好,诚信经营氛围日益浓厚。目前,累计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138户,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2件;开展1次线下年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通过多平台发布年报提醒信息1条、宣传视频3条;累计接听信用修复咨询电话160余次,提供现场指导6次;对2户未按规定年报的市场主体立案查处,收缴罚没款0.2万元。
下一步,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强化失信惩戒刚性、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以有力举措和务实作风,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质增效,打造诚信有序、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