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  -  助企纾困

抓精细管理促产业发展多措并举推进扶贫(帮扶)资产保值增效

  杭锦旗作为鄂尔多斯市唯一的自治区级脱贫旗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高质量有序衔接推进乡村振兴,2012至2023年,累计投入扶贫(衔接)资金9.51亿元,实施10963个扶贫(帮扶)项目,形成7.24亿元扶贫(帮扶)资产,杭锦旗坚持将扶贫(帮扶)资产管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初步探索形成了“354”的工作体系,走出了一条“强管理、促保值、增效益”的新路径。

  一、聚焦“三个精准”,建机制、摸底数

  一是责任精准。建立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旗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牵头,各行业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精准落实具体责任。二是措施精准。结合我旗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杭锦旗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锦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8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政策制度体系。三是底数精准。以现有的“三本账”和各行业部门已经建立的扶贫(帮扶)项目台账为基础,聘请第三方机构重点对2012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扶贫(衔接)资金形成的资产现状、运维、收益等情况进行排查梳理、清产核资、精准定位,逐项进行登记造册,确保扶贫(帮扶)资产应纳尽纳、信息完整。同时,每年定期对上一年度的扶贫(帮扶)项目资产运行情况逐项清查,对资产收益逐笔清算,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补充登记,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构建“五种模式”,兴产业、促增收

  采取多层次、多样化的管理模式,将资产管理和推动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推动不同类型资产持续发挥效益。一是公益管护模式。对通村小油路、小型水利工程、环卫设施等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设立管护岗位,优先聘用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明确管护责任,统筹人居环境整治农维费、护路员、村集体经营收益(10%)等财政资金660万元,解决后续管护费不足问题,截至目前,落实管护岗位399个,吸纳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237人,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保增收。二是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依托苏木镇主导产业和现有龙头企业发展基础,逐步培育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例如在锡尼镇发展肉牛养殖产业,从肉牛养殖的基础母牛繁育、饲料加工、肉食品精深加工等方面立足原有资源延链补链,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各合作社联动,带动监测户、脱贫户、一般农牧户进行集约化、规模化肉牛育肥,实现全产业链发展。截至目前我旗7个苏木镇“一镇一产”已逐步形成。三是抱团发展模式。我旗探索实施抱团发展的利益联结模式。苏木镇统筹,各嘎查村联合成立股份制公司,集中各嘎查村资源与龙头企业合作,形成“党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发展模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农牧户增收致富。如,我旗巴拉贡镇下辖6个嘎查村,镇党委、政府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整合各嘎查村资源6村联建成立纳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统筹整合各嘎查村的衔接资金及低效的大棚资产,以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为重点,引进辣椒企业与公司合作,打造“朝天椒基地”,通过统一育苗、统一移栽、统一指导、统一收购的“一条龙”服务“订单”农业发展模式,带动125户农户种植朝天椒4000亩,亩产干辣椒1000斤左右,每亩收入5500元左右,亩均增收1500元。截至目前,我旗已有4个苏木镇成立了联合公司,为下一步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四是二产接一产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我旗工矿能源企业对原材料、劳保用品、劳务服务等需求,通过盘活利用闲置厂房、生产设施设备、集体土地等资源的方式,推进建设“初级产品加工,工业品、农特产品供应”等项目,探索构建“工业反哺农业、二产拉动一产”新路径,大力拓宽嘎查村集体经济和农牧民增收渠道。如,伊和乌素苏木阿日善嘎查与企业合作建成日产120吨费托蜡代加工项目,嘎查村集体经济通过闲置厂房和土地入股,农牧民就近就业,企业订单收购产品,嘎查集体经济年增收60万元以上。五是资本运营发展模式。对缺乏经营能力、不具备村企联建条件的嘎查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历年积累的资金、土地补偿费等投入到当地农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作为运营资本,通过“参股不控股、投资不经营、分红不担险”的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定期分红,吸纳脱贫户就业。在5种模式的统筹推动下,全旗3.8922亿元经营性资产,全部实现保底增值,截至2022年年底,全旗76个嘎查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5万元以上,经营性总收入达2492.94万元。

  三、落实“四项举措”,强监管、防风险

  为确保扶贫(衔接)资金资产安全,构建“四位一体”资产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体系,确保扶贫(帮扶)资产得到有效监管、安全运行、发挥效益。一是镇级统管。明确苏木镇人民政府为扶贫(帮扶)资产的管理主体,具体承担扶贫(帮扶)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全面监控资产增减变动、运营收益等情况,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实现“村财乡管”。二是三级公示。对于全旗目前建立的扶贫(帮扶)资产情况,实行旗、镇、村“三级公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平台统揽。将扶贫(帮扶)资产全部纳入全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系统管理平台,按照资产权属,村集体资产同步纳入农村牧区“三资”管理平台,国有资产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随时掌握资产数据变化,做到“一网清、时时清、事事清”。四是专班监督。采取上下联动、统筹监督的办法,旗级层面,成立由纪委监委、财政、审计、乡村振兴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通过定期巡察、实地走访、审计监督、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等监督举措,有效预防违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产运营规范。镇级层面,组建由苏木镇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嘎查村两委成员、老党员、村民代表组成的资产监督小组,对扶贫(帮扶)资产的权属登记、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环节进行民主监督,确保扶贫(帮扶)资产运营全过程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下一步,我旗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盘活一批、另起炉灶一批”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扶贫(帮扶)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和措施,补齐项目资产运营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扶贫(帮扶)资产后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管好用活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确保持续发挥更大效益,持续推动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