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征补告〔2025〕9号
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黄芥壕嘎查(被征地村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拟征收吉日嘎朗图镇黄芥壕嘎查46.7366公顷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吉日嘎朗图镇黄芥壕嘎查。(具体范围与位置以现场勘测为准)
二、土地现状、面积
拟征收吉日嘎朗图镇黄芥壕嘎查天然牧草地10.3860公顷、其他草地0.8603公顷、沙地35.4903公顷。
经杭锦旗自然资源局核实,该项目用地征地地类和面积准确,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不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项规定,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需要用地。因社会发展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征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农用地、未利用地、集体建设用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的通知》(鄂府发〔2024〕32号)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该项目涉及1个征地区片地价片区。杭锦旗第Ⅰ片区地类,每公顷补偿标准为:天然牧草地8.0682万元、其他草地8.0682万元、沙地0.4950万元(项目建设所占用的沙地经征地工作组依据三调数据库、征地时土地现状、结合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等相关材料综合认定,按照草地补偿标准8.0682万元/公顷给予补偿)。经杭锦旗自然资源局核实,征地范围内不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五、安置方式
拟征收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黄芥壕嘎查集体土地不涉及安置农牧业人口。
六、社会保障
鄂尔多斯市未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经杭锦旗社保部门审查,该项目征收土地不涉及社保安置农业人口,杭锦旗人民政府承诺在自治区出台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政策后,将相应被征地农牧民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七、其他事项
(一)本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限期为30日,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请于2025年3月7日至4月6日,持土地权属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镇人民政府征地工作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土地使用权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三)你嘎查和有关农牧民对拟定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工作持有异议者,可到旗自然资源局或征地小组质询,也可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19条规定,在公告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旗自然资源局或征地小组申请举行听证会,逾期未提的,视为放弃听证。
杭锦旗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