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标准
2025年全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集中参保期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底为集中参保期,收缴下一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参保人员应在集中参保期缴费,参保人员按年度缴费后,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集中缴费期截止后,动态调整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一级和二级残疾人、退役军人及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按照集中缴费期个人缴费标准参保,自参保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含死亡新生儿)自出生之日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当年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不设立等待期。其他参保人员集中缴费期截止后,按照集中缴费期个人缴费标准参保,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有关人群缴费参保
1.具有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孤儿、一级和二级残疾人(含动态调整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旗区政府全额资助。
2.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享受政策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含动态调整人员),实行“先缴后补”缴费模式,参保人员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各旗区按照每人350元进行资助。
3.按照《关于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4〕70号)和《鄂尔多斯市“一件事一次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全流程网上办理的通知》(鄂政务发〔2022〕7号)要求,全面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
4.参保人员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就高原则资助参保。各旗区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负责代缴人群身份确认及资助参保费用的落实工作。涉及资助参保对象人员身份动态调整的,各旗区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通报医保部门并落实资助参保费用
办理流程如下
(一)线上缴费
1.普通参保居民可通过手机自助方式缴费。
直接点击下方↓↓↓图片,跳转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缴费!
还可选择以下方式:
一:打开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综合—点击“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 。
二:打开微信—发现—点击小程序—输入“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并搜索—点击“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
三:打开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点击“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
四:打开“蒙速办APP”—“社保缴费”。
采取任意方式进入缴费界面后,①点击页面中“我要缴费”→②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等信息,身份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③系统自动识别城乡居民参保身份,在“税务自主缴费”页面中确认“缴费年度”为2025年,“应缴费额”选择400元,点击“提交”→④在弹出“请确认缴费信息”界面确认信息后点击“确认缴费”→⑤按提示选择支付方式,支付成功后,缴费完成。
(二)前台缴费。参保人可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杭锦旗政务大厅一楼税务窗口前台办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