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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杭锦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2022年度杭锦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各基层医疗机构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推进工作,做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工作。

  二、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84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经费为75元,剩余9元为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中新增的5元可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规〔2021〕2号)要求,承担单位获得的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不得用于开展基本建设工程、购置大型设备等。规范资金分配、使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一)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以苏木镇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0%以上,重点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务实应用。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动态更新和完善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服务记录。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对健康档案内容的核查甄别,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的作用,合理量化医务人员依托电子健康档案提供服务的工作量,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鼓励通过多种途径激励居民利用健康档案,培育居民利用健康档案的习惯,调动居民个人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积极性。今年自治区将开展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评估,各基层医疗机构要依托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开展服务并逐步取消相应纸质档案,并在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共享服务中,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二)预防接种工作。以苏木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加强预防接种单元日常管理,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日常预防接种工作。要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减少人群聚集,同时要为老年人等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一定数量的现场预约号源,对辖区居民做好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的宣传引导。做好疫苗接收、入库、存储、人员调配和培训、接种等工作,规范接种流程,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落实健康询问、接种禁忌筛查、信息登记和接种后30分钟留观等。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部署。

  (三)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以苏木镇为单位,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90%以上;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90%以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苏木镇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信息交流,将孕产妇、新生儿出生信息及时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和培训,以《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依据,切实做好儿童健康管理。突出重点,在对儿童开展健康体检时做好眼部和视力检查工作,依托电子健康档案完善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入学实时转移。加强分类管理,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保护健康教育,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为儿童开展眼保健和视力健康服务。加强上下协作,对发现的异常患儿,要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或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治疗,上级机构要及时把治疗信息反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便做好后续跟踪随访。

  (四)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以苏木镇为单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发动,统筹日常诊疗和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通过集中体检、上门体检等形式,方便老年人接受健康体检服务。体检结果要及时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通过信息提示、电子健康档案查询、提供纸质体检报告等多种形式告知老年人体检结果,根据体检结果做好个性化健康教育和指导。对于在体检中发现结果异常的,要指导其及时转诊,并做好追踪随访。

  (五)慢性病健康管理。全旗应管理原发性高血压患者1.225万人,规范管理7350人。应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0.275万人,规范管理1650人;以苏木镇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5%以上。继续以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医务人员为核心,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健康服务为突破口推进基层慢病医防融合。加强对医务人员有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等知识的培训,切实提升慢病规范管理质量。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的双向协作和转诊机制,积极发挥疾控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鼓励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专科医生和公共卫生医师参与,加强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和服务提供,探索建立基层慢病医疗卫生服务质控体系。优化服务流程,有效利用患者诊前、诊中、诊后时间,为慢病患者提供预约、筛查、建档、随访、健康教育等服务。鼓励探索通过医学人工智能辅助技术提高服务水平,开展重点人群随访和健康教育。

  (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以苏木镇为单位,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健康管理,稳步提高管理人数,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苏木镇、嘎查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

  (七)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以苏木镇为单位,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到100%,规范服药率达到90%以上,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随访服务等。

  (八)中(蒙)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以苏木镇为单位,老年人、0—3岁儿童中(蒙)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分别达到70%以上。进一步发挥中(蒙)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蒙)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蒙)医调养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蒙)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蒙)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九)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我旗有关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村卫生室人员接诊十须知》,广泛开展苏木镇嘎查村两级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培训,加强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疫苗接种和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化培训;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患者接诊和处置流程。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根据需要积极协同村(居)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和开展健康教育,在城乡社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社区(村)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调动基层卫生人员积极性,提升业务素质,提供优质服务;基层卫生资源得到合理运用,群众从签约服务中得到实惠,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依从性得到改善;引导签约居民自觉遵守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就医模式。以苏木镇为单位要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常住人口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均达到100%。请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任务目标,认真抓紧落实。

  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积极参与健康中国行动,围绕妇幼、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和营养健康科普宣传,为健康中国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需要,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管理,结合群众需求和本地区实践,及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构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储备库,推动项目优化和动态调整,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评价、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

  (二)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创新项目绩效评价方式,完善评价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从过程评价到健康结果评价转变,从阶段性评价向日常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结合转变,将群众满意度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参考指标。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科学合理分配苏木镇嘎查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原则上由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一个月内,按照村卫生室承担任务的70%的比例预拨相应资金,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按月或按季度绩效评价后及时拨付相应资金,严禁克扣、挪用,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完善内部绩效评价机制,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和分配方面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2022年各基层医疗机构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依托电子健康档案为居民服务的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评价。

  (三)有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充分考虑基层承受能力,不提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合理确定工作完成时限,优化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了电子平板设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模式,积极推进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据与医疗服务信息融合工作,通过健康杭锦公众号向居民开放个人电子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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