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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水利局关于2025年市本级关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管,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和安全有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相关要求规定,全面实行公示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2025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资金分配870万元给杭锦旗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分配430万元给杭锦旗2023年饮水型氟、砷超标地方病防治工程。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30日,公告10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杭锦旗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  
  0477—6628817(杭锦旗水利局)
  通讯地址:锡尼镇百灵路
  电子邮箱:793226667@qq.com 
  附件:杭锦旗水利局2025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资金分配表
  
 
杭锦旗水利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杭锦旗水利局2025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资金来源

资金文号

申请拨付财政衔接资金额度

项目名称

备注

杭锦旗水利局

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资金

鄂财农指[2025]139号

870

杭锦旗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430

杭锦旗2023年饮水型氟、砷超标地方病防治工程

 

合计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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