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  -  乡村振兴

杭锦旗与内蒙古财经大学签订合作创建乡村振兴分院框架协议

  10月31日,杭锦旗与内蒙古财经大学签订合作创建乡村振兴分院框架协议。内蒙古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刘前贵,旗委书记华诚,旗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杨斯帆,政府副旗长张扣成、何永岗出席签约仪式。
  华诚对内蒙古财经大学给予杭锦旗的支持帮助表示感谢。他说,合作创建乡村振兴分院,为校地共赢发展搭建了有利平台。希望内蒙古财经大学继续发挥高校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在继续教育学历提升、旅游定位等方面,拓展更多合作领域。
  签约仪式上,与会人员就合作内容作了交流发言。何永岗代表杭锦旗与内蒙古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丁忠禾签订合作创建乡村振兴分院框架协议。随后,杨斯帆与内蒙古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徐全忠共同为内蒙古财经大学乡村振兴学院杭锦旗分院揭牌。
  据悉,双方将在盐碱地改良、沙地土壤改良、内蒙古财经大学实践教学、乡村振兴实用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将高校人才优势与地方产业优势深度融合,构建产、学、研、用为一体的合作平台,培育一批农村牧区实用人才,全面推进杭锦旗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