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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岗位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一、政策项目及申领对象范围
  杭锦旗内正常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企业、社会团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政策项目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享受政策企业(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2.参保企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参保企业(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4.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符合当地环保政策。
  三、政策项目申领方式
  企业(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 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无需上传营业执照等材料。
  四、政策项目发放标准化
  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调查登记失业率(5.5%),30人(含)以下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及其他企业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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