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2、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办理流程:
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向当地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类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上报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业务股室:旗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7-2276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