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  -  稳岗就业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指南

  1、办理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2、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办理流程: 

  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向当地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提供身份类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公示后上报人社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业务股室:旗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0477-2276402 

  

扫一扫

在手机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杭锦旗人民政府
承办:杭锦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 15062502000111号
蒙ICP备17001082号-1
网站标识码:1506250006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