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关于2025年8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76480
  传真:0477-6627140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
  邮编:017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杭锦旗零碳产业园区道路改造工程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嘎朗图镇,吉乡-黄介壕乡道(Y602线)。

起点为Y602线与Y610线平交口,沿Y602线向西布线,终点为2.16公里处,终点顺接Y602线。

杭锦旗农牧局

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吉乡黄介壕乡道(Y602线)原有路线基础上,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将该路段原四级路改建为三级路。改造路线全长约2.160公里,利用现状Y602线现有沥青混凝土路走廊带,改建路段按照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度8m,路面宽度7.5m(含2×0.25m C25混凝土路肩硬化),采用混凝土沥青路面;末端50m采用渐变宽度与Y602原路线顺接。项目总投资8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主要污染物是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的尾气污染、沥青烟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运输情况及天气条件定期清扫、洒水,减少道路二次扬尘,要求各施工段至少配备一辆洒水车购置或租用施工现场要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硬质围挡,并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在拆迁和开挖干燥土面时,应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垃圾、渣土要及时清运,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运输垃圾、渣土、砂石的车辆必须取得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准运证实行密闭式运输;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冲洗,不得带泥上路,不得沿途泄漏、遗撒。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分类集中堆放,堆放高度在0.7m以下,其周围设置封闭的围,并用密目网或其他遮挡材料进行覆盖。

2.废水:包括施工车辆和机械的冲洗废水。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公共生活污水收集排放系统,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本项目施工噪声影响具有暂时性和局部性。建设施工单位为保护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敏感点路段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场地沿线格更召嘎查党群服务中心及格更召嘎查散户1#敏感点处昼间施工设声屏障,高度分别为2m1.2m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表植被及铲除捣碎的路面材料。(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2)清表植被及挖方、铲除捣碎路面材料:根据本项目土石方平衡,新增占地清表剥离的表土约1706.4m3,旧路面铲除捣碎产生的路面材料约712.5m3。剥离表土部分回用于本项目边坡绿化(820m3),其余送零碳产业园绿化工程利用,不外排;挖方及铲除捣碎路面材料全部送至吉日嘎朗图镇建筑垃圾处置地点处置。

5.生态环境:本项目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施工机械及材料暂存区总占地面积300㎡,主要占地类型为草地,具体生态保护措施如下:①施工便道优先利用Y602线已有道路进行施工运输,拓宽路面一侧新增占地应先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堆放在用地范围内,不在用地红线外新增临时占地。②施工期应控制施工界限,不越界施工。施工边界应设置施工围挡,避免造成过多的环境破坏和工程浪费。施工范围及材料堆放场地均布置在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减少对环境的破坏。③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另行开辟施工便道,以保证周围植被不被破坏。施工便道要严格按设计的路线和范围使用,不得擅自扩大施工便道的范围。施工便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划定其范围,并有专人进行施工疏导和管理。④由于本项目施工便道利用现有道路,施工结束后即为永久占地,因此不涉及施工期临时用地的生态恢复,但为提高区域绿化面积,施工结束后对路基坡面覆盖表土并种植草类植被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沿线不设养护工区等服务及管理设施,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通行车辆的汽车尾气排放。①加强对往来车辆的管理,保证行驶车辆尾气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禁止高污染、高负重车辆的驶入。②本工程道路两侧后期协同当地园林部门,适当补植乔木绿化以有利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交通阻塞时,道路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大,建议交管部门及时疏解控制车流量,以减少交通阻塞时对环境空气影响。

2.废水:设置路面和路基排水工程,路肩石外露10cm,兼起拦水带的功能,并在路基边坡设置边坡急流槽。路面雨水沿排水设施至道路两侧草地中雨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泥沙SS,由于雨水中水污染物的浓度较低,加上只在降雨初期才产生影响,因此不会对水体造成影响。设置交通指示牌或减速带,控制车辆车速,避免车辆交通事故翻车洒落造成地表水环境污染。

3.噪声:1)城市交通噪声污染主要防治措施:采取在路面设置限速标志在格更召嘎查党群服务中心处设置禁止鸣笛标识,定期对路面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进行保养修复,保证道路路面结构完整,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对行驶车辆进行有效疏导措施2)交通噪声综合防治措施道路交通激振引起道路两侧地面震动,会给人体、建筑、精密设备和文物等产生影响。道路两侧土地合理规划、布局和利用,加强对机动车本身的监控管理、维护,路面的维护保养等措施。①道路两侧土地的合理规划和布局第一排建筑物离道路红线的规划控制距离应不小于10米,并设有一定宽度和密度的隔离带。本项目南侧30m处分布有格更召嘎查党群服务中心,在项目建设期需妥善进行施工期管控。②合理选用路面材料如吸声路面或高级沥青路面以减少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敏感点的影响。本道路建设采用高等级沥青路面设计,只要施工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作业,即可保证良好的路面平整度,可有效降低交通震动影响。新旧道路搭接应保证搭接长度及碾压效果,保持接口平整,从而减低车辆通过时的跳动而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固体废物。

5.生态环境:1)影响分析。①对植被的影响分析拟建公路运营期对植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汽车尾气、扬尘及油污滴漏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等方面。运营期车辆排放的尾气,会造成评价区的空气污染,对评价区植物生长有间接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组成简单,自身的净化能力较差,汽车尾气污染会随着公路使用年限增长而累积其对植物的影响。对动物的影响分析运营期工程建成后,线路主要以拓宽路面、路基形式新增占地5688(长度为2.16km),在评价区内形成比现有道路形成更宽的廊道景观;运营时产生噪音将使线路两侧近范围内出现动物的频率将大幅度降低,并迫使动物向线路两侧外转移和集中,缩小了原有的野生动物栖息范围,减少了拟建公路两侧野生动物的分布数量。根据现状调查,现有道路的存在使评价区内人类干扰活动增加,线路两侧野生动物较少,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评价区内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对评价区动物迁徙通道的影响分析工程利用原有Y602线路基础向左侧拓宽,但现有道路线的存在,使评价区内的动物已适应穿越廊道;本段公路建成后,公路两侧不进行封闭,因此,野生动物可穿行公路。另外,查阅相关资料,没有记载拟建项目所在地为某种野生动物的迁移通道,因此,可将项目建设对沿线两侧野生动物迁徙阻隔作用降低至最小。对景观的影响分析运营期,在临近评价区段已有道路这一人工景观,本项目建设是利用现有线路布线,从视觉效果上对公路沿线景观的新增影响较小,但会减少原有自然景观面积,景观类型破碎化程度增加,对评价区局部景观产生影响。2)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路基护坡进行播撒草籽绿化,因此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重点体现在路基护坡的草类植被成活率、覆盖度,必要时适当补播,确保其长势良好;同时做好道路的清洁、维护及管理,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抑尘,减轻车流量增加对区域环境产生的扬尘污染

2

鄂尔多斯市环泰恒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锡尼镇凹凸棒石黏土水体净化系列产品中试项目

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鄂尔多斯市山拓羊绒制品有限公司6号厂房

鄂尔多斯市环泰恒峰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用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新能源产业园区鄂尔多斯市山拓羊绒制品有限公司6号厂房总占地面积1161.3㎡。项目利用现有6#厂房设置生产车间,内部分为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等;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450吨凹凸棒石黏土水体净化系列产品,其中重金属吸附剂150t/a除磷剂150t/a除氟剂150t/a。项目总投资404.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利用已有厂房,施工期废气主要是设备安装等产生的扬尘。(1)在清扫阶段进行前,室内应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2)对地面灰尘建议用吸尘器吸收处理,避免扬尘产生;(3)建筑垃圾应在48小时内清运。

2.废水:本项目施工工期短,设备安装及装修人员均在锡尼镇内居住,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施工人员依托现有化粪池,通过污水管道排入内蒙古德源水务有限公司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为设备搬运安装时的噪声安装隔断等使用的电锯等机械设备。项目施工期短,噪声影响相对较小,且均噪声在室内产生,墙体对噪声有一定的衰减作用。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施工期进行设备搬运等操作,在此期间将有一定数量的废弃装修垃圾、包装袋等,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后定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项目施工人员较少,且不设立施工营地,故本项目施工期间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包括:原料加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电磁回转窑煅烧过程产生的废气、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及产品包装过程产生的废气。(1)原料加料粉尘:经料仓顶部自带的滤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2)电磁回转窑煅烧废气:本项目回转窑煅烧工段采用电磁加热,生产过程产生的烟气主要是回转窑内颗粒焙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煅烧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烟气由1根18.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3)筛分粉尘:本项目筛分工序产生废气经上方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后经密闭管道连接至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集中处理,收集的粉尘返回至生产工序,尾气经18.5m高排气筒排放。(4)包装粉尘:本项目产品包装采用过滤袋自动包装机,包装粉尘经过滤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最终进入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配料混合生产系统、六辊对辊机、打散机、搅拌造粒机、抛圆机、电磁回转窑、旋振圆筛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合理布局、定期检修、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材料及除尘灰)、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及废油桶)以及生活垃圾。(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置措施: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及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年产生量约为0.05t/a,其性质与生活垃圾类似,集中收集,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量为1.58t/a,定期返回生产工序。(2)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置措施: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部令第36号),项目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产生的废矿物油(HW08 900-249-08)和废油桶(HW49 900-041-49),属于危险固体废物。废矿物油年产生量为0.2t/a,废油桶年产生量为0.01t/a。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均暂存于本项目新建危废库(10m2),设置导流渠和集液池,集液池容积0.2m3,满足最大单桶液态危废的收集能力。危废库位于生产车间内,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库地面防渗层采用防渗水泥硬化+表层铺设HDPE防渗膜(2mm)的结构形式,场地渗透系数≤10-10cm/s;或参照GB18597执行。本项目危险废物的转移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申报危险废物。(3)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及处置措施:项目定员9人,年工作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产生生活垃圾1.35t/a,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收集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及管理措施。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日常管理,避免危险废物遗洒或泄漏现象的发生。(2)危废库为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库地面防渗层采用防渗水泥硬化+表层铺设HDPE防渗膜(2mm)的结构形式,场地渗透系数≤1.0×10-10cm/s;或参照GB18597执行。3)生产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已进行防渗水泥硬化防渗技术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综上所述,在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的运营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公示版——杭锦旗零碳产业园区道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2.公示版——鄂尔多斯市环泰恒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锡尼镇凹凸棒石黏土水体净化系列产品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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