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6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泽鑫甘草深加工及饮料生产项目 |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团结社区,109国道南、阿四线西。 |
鄂尔多斯市泽鑫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乐洁绿色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1801.62㎡。项目主要生产保健食品和饮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甘草深加工厂房(1#厂房)和甘草露生产厂房(2#厂房),在1#厂房建设2000吨/年甘草提取物生产线1条,在2#厂房建设6000万罐/年甘草露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锅炉房、水泵房及循环水池等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主要为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扬尘:本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期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有限,施工期间避开大风天气,采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车洒水、露天堆放物料苫盖、施工现场四周围挡等措施。②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期间加强车辆和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持施工机械良好运转,并选择符合标准的燃油。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生产废水包括砂石冲洗水、养护水、场地冲洗水以及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输送系统冲洗废水。施工时设置临时沉淀池,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经项目周边已建公共厕所收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作业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③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弃料等,部分可以回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回用的应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并加强管理,并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本项目提取和浓缩加热时需要用到天然气作为燃烧热源。项目设有一台8t/h燃气锅炉,天然气来源于市政天然气管网。燃气锅炉采用国际领先低氮燃烧方式,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林格曼黑度等排放浓度限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气锅炉标准,燃烧废气通过8米排气筒排放。 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②生产废水:甘草清洗水液进行沉降分离,上清液回用于甘草清洗,不外排;蒸汽冷凝水水质指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要求,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锅炉排水、设备清洗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处理等措施。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甘草清洗泥渣、甘草废渣、不合格产品、软水机废滤膜等。①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②甘草清洗泥渣收集后暂存于1#厂房固废隔间,定期送往甘草产地,回用于甘草种植。③甘草废渣(离心工序产生):收集后暂存于1#厂房固废隔间,外售于牛羊饲料生产的企业,综合利用。④不合格产品:包装前对产品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约为1t/a,混入甘草废渣中外售。⑤软水机废滤膜:本项目软水机使用过程需定期更换过滤膜,产生量为2t/3年,更换下来的过滤膜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5.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正常情况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入渗土壤环境及地表水环境,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途径。如果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设施等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发生事故性排放,废水可能会通过下渗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项目对化粪池(一般防渗区)池底及四周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车间地面、室外地面等简单防渗区,采用混凝土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