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13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鄂尔多斯市建工路桥有限公司拌合站项目 |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呼和木独镇巴音温都尔嘎查 |
鄂尔多斯市建工路桥有限公司 |
内蒙古乐洁绿色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朔方新能源大基地道路工程配套建设的临时拌合站,占地面积10395.1㎡,服务周期为2025年7月至2027年12月,运营期内计划生产商砼混凝土2万t/a、水泥稳定土2万t/a,道路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拌合站。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套HZS180混凝土拌合站和一套WBZ300水泥稳定土拌合站,配套建设砂石料场1处、水泥筒仓3个、外加剂罐1个、储水罐1个、办公区等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5万元。 |
一、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 1.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①施工扬尘:本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期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有限。施工期间应避开大风天气,采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车洒水、露天堆放物料苫盖、施工现场四周围挡等措施。②施工机械废气:加强车辆和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持施工机械良好运转,并选择符合标准的燃油。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包括砂石冲洗水、养护水、场地冲洗水以及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输送系统冲洗废水。施工时设置10m3临时沉淀池,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化粪池收集,拉运至杭锦旗呼和木独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作业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22:00-06:00期间施工。③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部分可以回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回用的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并加强管理,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二、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 1.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存装卸粉尘、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配料输送粉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砂子、碎石堆存装卸粉尘:砂子、碎石堆放在砂石料场内,砂石料场采用三面彩钢挡墙(高2.5m),上方苫盖密目网,并进行洒水车洒水抑尘。②水泥筒仓呼吸孔粉尘:水泥等粉状原料由密封罐车运至站内,正压送入相应原料筒仓内储存。水泥采用筒料仓储存,每个筒仓顶自带一台仓顶袋式除尘器,筒仓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排气口(高15m)排放。③配料输送粉尘:砂石原料利用装载机由砂石堆存运至上料仓,砂石提升以输送带输送方式完成,出料口密闭接入搅拌站;水泥储存于封闭筒仓,出料口密闭接入搅拌站。输送带密闭,上料口三面封闭,上方设置喷淋装置,可有效遏制粉尘的扩散。④物料混合搅拌粉尘:混凝土生产线、水稳料生产线分别建设封闭式搅拌机组,搅拌机组均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⑤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厂区内定时洒水车洒水抑尘;厂区有保洁人员及时对散落的物料进行清扫收集。 2.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搅拌混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搅拌机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拉运至杭锦旗呼和木独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装载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处理等措施。 4.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实验室混凝土砌块、生活垃圾等。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实验室混凝土块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此路段填方材料使用。生活垃圾经厂内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道路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拌合站,前期撒播草籽,以减少水土流失,降低土地沙漠化,后期由朔方新能源大基地规划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