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摸排,加强重点监管。重点对辖区超市、酒类专营店、餐饮酒店、酒类生产企业进行排查,主要针对酒类产品的包装、标签、广告宣传中出现利用国家机关或类似内容的名义宣传“特供”“专供”,假借“特供”“专供”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以及含有“特供”“专供”等内容的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进行全面清查;并对酒类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货台账与索证索票是否完善、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存在销售假冒酒、生产经营许可证照是否有效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协同联动,加强宣传教育。系统内部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和沟通协调,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打击,形成高效联动治理体系。同时,检查中要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严把进货关,杜绝知假售假,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目前,已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12家,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发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规范酒类生产经营市场,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