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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财政局及时发放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资金

  疫情影响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牵动人心。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根据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启动2021年11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鄂发改价费发〔2021〕184号)文件精神,11月份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城市补助对象每人补贴30元、农村牧区补助对象每人补贴15元。2021年11月份杭锦旗共有城镇低保人员234人、城市特困人员1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7人、孤儿7人、农村低保人员1545人、农村特困人员435人、城镇重点优抚对象44人、农村重点优抚对象213人。收到文件后,杭锦旗财政局迅速行动,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资金62765元,为更多困难群众添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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