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保我旗2026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工作的通知》《杭锦旗办理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等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旗县为主”的原则。以招收具有杭锦旗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为主,合理解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就学需求。
(二)坚持“免试就近、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街道、路段等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为每所学校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三)坚持“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不断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合理分配学校学位,逐步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推动区域内学校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化与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促进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贯彻阳光招生政策,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切实解决社会关注的入学热点、难点问题。
二、招生入学范围
小学一年级新生:
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建立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新生:
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的适龄少年。
说明:因生病或智力发育迟缓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经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杭锦旗适龄儿童免(缓)学申请表》并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正常在校学习的病历证明书,由幼儿园统一到教体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免(缓)学。批准缓学后的学生由教体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杭锦旗户籍在旗外幼儿园就读学生,延缓入学需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体局302室审核备案。
三、学位设置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将锡尼镇镇区范围内的新生学位设置为四个类型。
学位类型1:适龄儿童少年属杭锦旗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锡尼镇有自购(自建)住宅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2:适龄儿童少年非杭锦旗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锡尼镇有自购(自建)住宅并实际居住。
学位类型3:适龄儿童少年属杭锦旗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锡尼镇地区租房居住。
学位类型4:适龄儿童少年非杭锦旗户籍,法定监护人在锡尼镇地区租房居住。
学位的其他说明
1.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购房,按有房对待。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使用廉租房合同、棚户区改造房证明、生态移民安置房证明、法院判决书等有效证明材料登记入学的,按有房对待。
3.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认购书》登记入学,规划用途为“住宅”且属全款购房的,若因非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产权手续的,需提供全款购房票据和与产权信息一致的水、电、暖信息,按有房对待。
4.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使用公证书、个人购房合同以及其他亲属房产信息登记入学的,按租房对待。
5.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规划用途为车库、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非住宅类用途的房产资料,按租房对待。
6.房产购买年限:2026年入学要求房屋产权资料登记日期为2025年9月1日前;2027年入学要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2026年5月1日前。
7.户籍迁入时限:2026年入学要求户籍迁入时限为2025年9月1日前;2027年入学要求户籍迁入时限为2026年5月1日前。
8.未在规定时限内迁入户籍或购入房产的,降低一个学位类型。
四、分配办法
杭锦旗锡尼镇地区中小学新生分配办法:
1.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和居住情况,以及学校的招生计划合理地为每所学校划定招生范围,按照学位类型顺序依次安排学位,即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从“学位类型1”至“学位类型4”依次分配,同一学位类型在分配过程中若出现剩余招生计划数少于该学位类型报名人数,可采用电脑随机分配的方式进行分配。
2.锡尼镇地区小学需住宿的新生统一安排在杭锦旗第四小学入学。
3.杭锦旗第二小学、杭锦旗第二中学均可招收杭锦旗范围内的适龄新生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杭锦旗锡尼镇以外的其他地区学位分配办法:
1.杭锦旗吉日嘎朗图小学、杭锦旗独贵塔拉学校、杭锦旗巴拉贡学校招收所属片区的新生,也均可自主招收非杭锦旗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在网上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报名登记。
2.杭锦旗吉日嘎朗图小学毕业生可在巴拉贡片区、独贵塔拉片区、锡尼镇片区等自愿选择入学地。
3.杭锦旗非锡尼镇地区的毕业生或转学生到锡尼镇地区就读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父母工作调动;二是在锡尼镇有自购房;三是在锡尼镇地区私营企业工作或自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等工作,有公司工作证明或个体营业执照并能依法纳税。
五、教育优待
(一)驻杭锦旗现役军人子女、杭锦旗户籍的烈士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移民管理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结合住址、学位等实际情况对其子女入学时给予适当教育优待。
(二)为杭锦旗经济、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人员子女给予适当教育优待。
(三)为响应国家生育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新生入学予以适当照顾,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的情况时,在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阳光分班的学校,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
(四)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孤儿、留守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或有重病、已脱贫家庭及监测户子女)按时入学,应入尽入,并对情况特殊符合相关照顾条件的特殊家庭子女给予适当照顾。
六、特殊类群体入学保障说明
(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联提供的当年残疾儿童应入学基数,依法对残疾儿童少年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提出教育安置意见,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为推进融合教育,对于轻度三类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优先安排在普通学校就近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安排到特殊学校就读或进行送教上门。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并按照国家对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实行随迁子女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原则,并将随迁子女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其他特殊类适龄儿童入学。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脱贫家庭子女及监测户子女按时入学。
七、新生入学流程
(一)入学信息登记时间
1.首次登记时间
小学为2026年5月18日-5月22日;初中为2026年5月25日-5月29日。
2.补登记时间
2026年7月28日-7月30日。
(二)入学信息登记网址
登录蒙速办APP(鄂尔多斯),点击:办事-教育就业-鄂尔多斯新生入学一件事。
(三)入学资料上传说明
1.户籍资料
(1)适龄儿童少年和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的,上传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上传房主本人户口页原件图片。
(2)适龄儿童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同一户口簿的,上传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图片。
2.住房材料
(1)自购房材料
上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自购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网签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经济适用房审批表、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相关部门证明(移民安置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房)、房屋兑换凭证。
注:房产图片上传重点内容包括:有产权证的上传产权证号页、产权人页、平面图页;已购房但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上传在房管部门已网签的购房合同原件照片(网签合同封面、购房人信息页、房产地址页、房地产盖章页);若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上传不动产查询结果;其他各类房产资料要求上传法定机构确认权属的原件证明材料图片,不超过十页。
(2)租房材料
租房户:上传居住证或居住证明(由社区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原件照片。
(3)其他材料
a.非个人原因未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还需提供全额付款凭证以及与产权一致的水、电、暖(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线下在报名结束后由学校统一交回到教体局)
b.符合教育优待对象的需提供相关文件及佐证材料原件。(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线下在报名结束后由学校统一交回到教体局)
c.二孩三孩入学的新生,除有监护人提供选择同一学校入学的申请外,还需要提供其兄姐的在校证明和同一户口证明。
(四)确认交表
杭锦旗毕业的新生需将打印好的《2026年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交回原就读学校(幼儿园),由学校(幼儿园)统一交回到教体局。旗外报入的新生,将打印好的《2026年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经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交回杭锦旗教体局302办公室。
(五)入学资料审核
2026年入学信息审核将按照《杭锦旗办理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实施细则》(杭教联发〔2022〕9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减政便民”要求,实行线上上传入学资料。对涉及的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结婚证明、出生证明等一系列入学材料将按电子证照、电子证明材料共享共用,由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验,核验后无异议的结果作为最终划片入学依据。
说明:监护人提供上传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上传佐证材料图片清晰、完整、没有变形,可辨认出有效信息,凡因家长自身原因造成学位分配不准确或无法分配学位的责任自负;另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证件造假或实地查看时发现与所提供材料不符,一经查实,将其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同时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责任。
(六)新生划片结果公布
2026年8月28日下午2:30,新生家长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分配结果查询,招生学校也可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将划片结果告知。
(七)学位互换及遗留问题处理
结果公布后,如有自愿互换分配学校的,需双方家长于8月28日到旗教体局基教股302办公室办理相关互换手续。遗留问题处理时间为8月28日下午。
(八)新生报到及阳光分班
2026年8月29日,新生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分配学校进行入学报到,8月30日由教体局统一组织锡尼镇地区新生进行阳光分班,基层学校自行组织进行阳光分班,8月31日正式上课。
八、特别说明
(一)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并提供相关入学材料,逾期未报或未提供入学资料的,家长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二)慎重选择入学地。全市各旗区使用同一个报名系统,每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学生一旦报名登记,将不允许重新选择入学地。
(三)家庭住址填写必须与所提供的住房手续一致,要详细写清社区、小区,并输入楼号、单元号、门牌号等,若无楼号或单元号的,请在相应位置填0,若在居住列表内查找不到所在小区名称或平房详细地址,请在实际居住处手动填写详细地址。
(四)报名入学资料只提供一次,注册结束后,不再受理家长提供的其他房产的居住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将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学位,由教体局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入学的新生;
2.报名入学信息和佐证资料不符的新生;
3.提供虚假入学信息或证明材料的新生;
4.逾期未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新生;
5.未提供划片依据性入学资料的新生。
(六)2026年小学一年级新生不参加阳光分班不予建立学籍,初一年级新生未参加阳光分班,中考时不予享受分招政策。
九、入学咨询与工作监督
为了更好地做好2026年招生入学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家长的监督,杭锦旗教体局设立了划片招生工作咨询及举报电话。
锡尼镇地区中小学咨询电话:0477-6622797
独贵塔拉地区中小学咨询电话:15049434253
巴拉贡地区中小学咨询电话:15134904126
吉日嘎朗图小学咨询电话:15047332358
杭锦旗教体局工作监督电话:0477-6624755
十、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杭锦旗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