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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奖励】杭锦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旗级“优秀班集体”“三好标兵”“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的函

各中小学: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班级建设,促进优良班风、学风的形成,现将2023-2024学年中小学“优秀班集体”“三好标兵”和“校园之星”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全旗中小学在校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及办法
  (一)优秀班集体。
  1.参评班级有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健康、充满朝气正气、勇于实践创新的良好班风;有勤奋刻苦、严谨求实、自主创新、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有良好的班级人际关系(师生关系、生生关系、师师关系);班级学生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礼仪,健康的兴趣爱好和端正的生活态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班级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高;班级团(队)活动丰富多彩,能充分发挥班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班主任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2.小学起始年级不参评,初高中不受起始年级限制。
  3.各校严格组织上报,不得突破分配指标,可以少报。此次评选以“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基本尊重学校意见、教体局整体考核、不做名额绝对摊派”原则进行。教体局组织评委组进行评审,按成绩遴选60%-80%予以评定表彰。
  (二)三好标兵。
  1.“三好”分别指好学生(合格+特长)、好孩子(勤俭+孝敬)、好公民(公德+责任)。申报“三好标兵”要过三关:学校关、家长关、社会关。除了在学校中做一个主动学习、全面发展的“好学生”,还必须在家里做一个勤俭自强、尊敬长辈的“好孩子”,在社会中做一个诚实守信、道德规范的“好公民”。
  2.毕业年级的学生不参与三好标兵的评选。
  (三)校园之星。
  1.“校园之星”更加关注学生的个性、特长、兴趣、态度、习惯,只要学生在某一个方面有进步、有特长,就可以申报参加“校园之星”评选。评选从学生的思想品德、科学文化、操作技能、艺术才能等方面进行,主要设立以下20个评选类别:文明礼仪之星、遵规守纪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学习榜样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未来作家之星、探究合作之星、明日科技之星、阳光运动之星、才艺魅力之星、低碳环保之星、值周值日之星、社团活动之星、自强自律之星、孝老爱亲之星、朗诵演讲之星、组织管理之星、公益服务之星、校园读书之星、劳动创造之星。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具有突出的进步、突出的专长。
  2.毕业年级的学生不参与校园之星的评选。
  3.“校园之星”从规定的评选类别中产生,每个学校从中选择5个类别;每个评选类别选报1名,共选报5名。
  三、评选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选,杜绝弄虚作假,真正使评选工作起到激励师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作用。学校无评选、公示过程,教体局不予评选。
  (二)各学校务必于4月7日前将本学年“优秀班集体”“三好标兵”“校园之星”统计表和先进材料的电子版、候选人名单公示的电子版(PDF格式)报送杭锦旗教育体育局德育办,联系人:萨仁高娃,电子邮箱:hjqdyb@163.com。以上材料必须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建文件夹,大文件夹下分门别类建小文件夹,每一个文件按杭锦旗+学校名称+姓名+具体材料名称命名整体报送,零散报送、材料表册不齐全或逾期报送者不予审批,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材料内容:受推荐的“三好标兵”和“校园之星”提供个人生活照、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各1张,以及800字-1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受推荐的“优秀班集体”提供班集体照片2张和不超10分钟的视频材料,视频重点讲述班集体建设思路、理念及具体举措,可以从班级精神风貌、班级风气、师生关系、班级实践活动等方面展示班集体鲜明的特色,避免以单一的装潢装饰代替班级文化现象。“优秀班集体”创建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不得以创建为由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班级文化建设内容要符合国家、自治区、市级校园文化建设相关文件的最新要求和规定。
  材料要求:优秀班集体视频图像清晰、构图合理、声音清楚,封装格式为mp4,文件小于500M,时长在10分钟内,片头时间不超5秒,片头内容包括讲述题目、工作单位和姓名;照片画面清晰,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于2M(证件照大小不做要求);“三好标兵”“校园之星”文字材料符合公文格式及字体要求,格式为doc或docx。
  四、相关事宜
  (一)各中小学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知晓度。杭锦旗教育体育局将适时通过“杭锦教育”对评选出的旗级“优秀班集体”“三好标兵”和“校园之星”进行宣传。
  (二)教体局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评审费、会务费、奖励等费用由教体局承担。
  附件:
  1.各中小学“三好标兵”名额分配表
  2.各中小学“优秀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3.各中小学“校园之星”名额分配表
  4.中小学旗级“优秀班集体”推荐统计表
  5.中小学旗级“三好标兵”推荐统计表
  6.中小学旗级“校园之星”推荐统计表
所在学校、年级、班级填写格式示例:×××(全称)学校四(文字)年级3(数字)班。
所在学校、年级、班级填写格式示例:×××(全称)学校四(文字)年级3(数字)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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