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四十里梁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2年,1964年批准为全盟第一所地区医院,1999年转制为合作经营制卫生院,2006年纳入国家标准化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2021年在旧址上重新新建了卫生院。占地面积约3207.97平方米,编制病床10张,注册资本662.09万元,固定资产662.89万元。现有职工20名,其中高级3人、中级2人。核定编制14个。
医院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办公室、医务科、医技科、药剂科、护理科、城乡居民医保科等7大科组。医院能完成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任务、卫生监督、健康扶贫等工作,能开展内科、外科、妇科、儿童保健、急诊科、口腔科等诊疗服务工作;开展特色中蒙医专科,充分发挥中蒙医的优势。
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改工作。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疗、护理。
3.对聘用的人员,以岗位绩效和工作业绩为核心;实行绩效工资制度,进行绩效考核。
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5.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6.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
7.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和指导职责。
8.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9.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办公地址:杭锦旗四十里梁
办公电话:13644776928
办公时间:8:30-12:00 15:00-18:0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 14:30-17:30(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慧平
邮编:01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