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锦旗草原核心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规划(草案)》解读
为推动杭锦旗草原资源高效利用,破解草原旅游发展瓶颈,助力乡村旅游产业振兴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杭锦旗发展情况,旗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杭锦旗草原核心区国土空间控制性规划》。
一、制定背景
为推动杭锦旗旅游产业提质增效,破解草原旅游发展瓶颈,助力乡村旅游产业振兴发展,划定巴音布拉格嘎查草原景区及周边区域45.74 平方公里为杭锦旗草原核心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地方实际,对核心区提出以保护为基础、保护与发展统筹协调
的控制性措施,推进草原旅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相关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风景名胜区条例》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2)地方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 》
《内蒙古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
(3)其他重要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
《自然资源部农业牧区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牧区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杭锦旗关于进一步加强草原禁牧禁垦工作的命令》
《杭锦旗草畜平衡划区轮牧管理办法》
《杭锦旗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开垦、放牧、凿井等破坏草原的通告》
《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锦旗维护进城落户农牧民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4)规程规范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土地基本术语》(GB/T 19231-2003)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50298-2018)
《农用地定级规程》(GB/T28405-2012)
《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16)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 50445-2019)
《村庄规划编制规程》(DB15/T2131-2021)
(5)其他依据
杭锦旗相关第二、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数据,基础测绘和地理
国情监测成果,自然地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口、经济、社会、文化、基础设施、城乡建设、灾害风险等方面的基础数据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