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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权限下放后杭锦旗发出首张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是食品生产企业的“身份证”,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调整食品添加剂和部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内市监食生字〔2021〕209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8月起,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下放和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将盟市市场监管局承担的“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水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等七类十三种类中低风险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工作调整至旗县(市、区)市场监管局。

  自权限下放以来,在实施审批的过程中,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及产品审查细则要求,严把材料受理审核关,深入企业生产车间组严格织现场核查,严格执行各环节时限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了材料的审查受理、现场检查、发证工作。8月9日,依法发放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第一张食品生产许可证。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办齐手续,并有幸拿到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后全旗颁发的首张食品生产许可证,感谢你们的高效服务,减轻了群众多地往返的办事负担,避免了我们因路途远、时间长带来的不便,让我们深切体会到了改革带来的办事便捷度和服务满意度。”领证企业负责人高兴地表示。

  下一步,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明确权限、严格审批、强化服务、优化流程的工作要求,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审批流程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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