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土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旗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2)、组织编制和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3)、监督检查苏木、镇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利用、矿产规划的执行情况,办理全旗国土资源来信来访案件,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4)、拟定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政策,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查登记报批和管理权限内的采矿权出让审批发证,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5)、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国家标准,指导、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利用等。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成立于2002年6月,由原土地局和矿管局合并而成。2005年全旗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完成,现有在职职工91人,编制总数74个,其中行政编制为10个,工勤编2个,事业编制62个。
旗编办核定8个下辖机构,分别为锡尼镇管理所、伊和乌苏管理所、巴拉贡管理所、呼和木独管理所、吉日嘎朗图镇管理所、独贵塔拉镇管理所,杭锦旗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7年财政安排预算收入情况: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拨款收入849.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拨款收入55.73万元, 债务还本付息拨款收入2177.99万元。
(二)2017年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49.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5.73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217.99万元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3122.82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4263.12万元,收入决算合计4263.12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1140.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36.52%。其中,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34.5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土地整理项目在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的要求下必须按时完工,所以增加了项目资金的拨付,导致收入超预算。非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时未安排S316和G242项目征地工作经费,但本年度政府要求我单位对上述项目征地工作积极配合。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854.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263.1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90.91万元;支出总计5,854.0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59.1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减少)-968.18万元,增长(下降)-14.20%;支出总计增加(减少)-968.18万元,增长(下降)-14.20%。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本级财政资金严重短缺,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拨付到位;二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各项支出。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263.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2.12万元,占98.60%;其他收入61.00万元,占1.4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5,39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54万元,占18.60%;项目支出4,390.37万元,占81.4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93.0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90.91万元;支出总计5,793.0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59.1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减少)-1,029.18万元,增长(下降)-15.10%;支出增加(减少)-1,029.18万元,增长(下降)-15.10%。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度财政资金紧缺,未能及时拨付到位;二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各项支出;三是人员工资支出12月份未发放,支出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88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8.54万元,占17.80%;项目支出2,928.59万元,占75.3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8.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9.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1.16万元、津贴补贴450.86万元、退休金130.96万元、抚恤金6.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19.54万元,较上年减少6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未按时发放12月份;公用经费119.54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劳务费、维修费、水电费,较上年增加19.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配合各部门征地业务量增大,公务用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整体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6.6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1万元,完成预算的79.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77万元,完成预算的82.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51.9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用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油燃费按行驶的公里数核定,节约了费用;二是公务接待费未完成预算,尽量降低接待标准和减少陪同人员;三是以上两项的缩减整体缩减了三公经费的总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1.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7万元,占93.70%;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占6.4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7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77万元,用于本部门2017年度8辆公务用车辆的油燃、维修保养、过路过桥费、保险等费用,车均运维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9.6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所有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老化,带病运行,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35万元,接待20批次,共接待20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 国土系统各旗区单位间的交流学习接待 ;二是上级部门的工作视察和验收接待;三是各业务单位的工作接洽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54万元,比2016年增加19.77万元,增长19.80%。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配合各部门征地业务量增大,公务用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整体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7.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3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237.43万元,增长(降低)-96.2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本部门采购货物较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6.67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1,477.33万元,增长(降低)-48.5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我部门实施的项目大部分为以前年度政府采购工程,导致2017年度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75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50.15万元,增长(降低)81.4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1.00辆,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一辆公务用车辆报废处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比2016年增加(减少)0.00辆,无变动。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方针,精心部署、组织、积极按要求完成2017年部门预算、决算编报工作。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要求由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参加财政局的决算培训;
2、按财政局要求的口径统一编报2017年度部门决算;
3、全面清理,多方对账,展开决算编审工作,加强与财政局核对拨款和支出数据,确保决算账表一致;
4、根据财务管理规则、财政政策,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琴
联系电话:0477-6639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