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现有在职职工89人,编制总数71个,其中行政编制10个、工勤编制4个、事业编制57个,不占编18人。离退休人员18人,抚恤人员3人。
我单位有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股、规划测绘股、地籍管理股、用地股、矿产资源与地质管理股、耕地保护股。
旗编办核定7个下辖机构,分别为锡尼镇管理所、伊和乌苏管理所、巴拉贡管理所、呼和木独管理所、吉日嘎朗图镇管理所、独贵塔拉镇管理所,杭锦旗土地储备中心。另又新成立塔然高勒管理所。
二、 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国土资源、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旗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2、组织编制和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3、监督检查苏木、镇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利用、矿产规划的执行情况,办理全旗国土资源来信来访案件,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4、拟订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政策,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查登记报批和管理权限内的采矿权出让审批发证,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5、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国家标准,指导、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利用等。
三、收入支出分析
1、2015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818.6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56.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461.85万元。
2、2015年全年支出4882.79万元,基本支出895.85万元,项目支出3986.94万元。
四、三公经费分析
公务接待17批次,340人次,共1.71万元。
附件:1.杭锦旗国土资源局2015年决算公开表及“三公”经费情况表
2.杭锦旗国土资源局一般公共预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预算补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