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民防空建设的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地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依法开展人民防空指挥,组织进行信息网络、通信警报、防护工程、疏散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依法组建群众防空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三)筹集、管理人民防空建设经费及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缴;对人民防空地下建设工程的管理;
(四)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进行专业管理;
(五)负责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综合协调;
(六)指导监督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要求;
(七)依法查处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八)完成上级人民防空机关和旗县(市、区)党委、政府、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杭锦旗人防办成立于2004年1月,隶属于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员编制:1、杭锦旗人防办有事业编制4个。领导职数三个副科。2、杭锦旗人防办工作人员在职10人,退休2人,共12人。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来源说明:杭锦旗人民防空办公室经费主要来源于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收入共计104.46万元。分别为款项2299901的一般行政运行包括人员工资、日常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共计91.04万元。款项2080501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共计13.42万元,。
(二)支出说明:支出分为款项2299901的一般行政运行包括人员工资、日常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共计91.04万元。款项2080501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共计13.42万元,支出共计104.46万元。
(三)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预算拨款收入共计1.7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基本工资支出26.58万元,津贴补贴50.16万元,退休费13.42万元,办公费2.6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1.7万元,项目支出(业务经费)10万元。支出合计104.46万元。
(五)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