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汇总掌握全旗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本旗金融业及金融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金融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向旗委、旗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建立全旗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
2、建立“两办一行”(旗金融办、旗人行、旗银监办)的沟通协调机制;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分析、考核评价,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加强与在杭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牵头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工作。
3、牵头地方金融机构的改制和重组、股权变更、风险评估等改革实施工作;参与协调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参与推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负责推动地方创新类金融组织的试点工作。
4、牵头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申报审核、协调监管和年度评价工作,指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组建行业协会;负责推进全旗企业上市工作。
5、组织协调旗企业上市的培育推荐、改制上市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审核确认事项核实工作;负责对辖区境外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配合证券机构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工作;对上市工作开展合作监管;牵头对证券行业中介机构的信誉评价;牵头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
6、研究完善地方性金融维稳协调机制;配合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加强金融监管,督促落实金融业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评价机制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杭锦旗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杭锦旗人民政府,内设机构2个:地方金融室、综合业务室。单位在职人员8人,借调人行1人,核定编制4人(两个领导编,两个职工编),车辆编制1辆,现有车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指标的通知》(杭财工指[2017]103号)文件,2017年我办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85万元,公用经费7.11万元,人员经费58.74万元。本年共收到财政拨款收入73.85万元,支出73.8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8万元,增加的原因为项目经费8万元,用于对大众村镇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3.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3.8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73.8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05.70万元,下降-90.50%;支出总计减少-705.70万元,下降-90.50%。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结转到2016年对大众村镇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691.3万元,对大众村镇银行支出定向费用补贴资金694.3万元;二是2016年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支出公用经费10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3.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85万元,占100.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5万元,占89.20%;项目支出8.00万元,占10.8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8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73.8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705.70万元,下降-90.50%;支出减少-705.70万元,下降-90.50%。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结转到2016年对大众村镇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691.3万元,对大众村镇银行支出定向费用补贴资金694.3万元;二是2016年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支出公用经费10万元。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5万元,占89.20%;项目支出8.00万元,占10.8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较上年减少-8.7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人调到食药监局;公用经费7.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较上年减少-10.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民银行杭锦旗支行支出公用经费10万元。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87.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87.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出差下乡等的油燃费支出为差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9万元,用于保养、买车险、检车等,车均运维费1.50万元,较上年增加0.7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的维修费用较去年有所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因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珠拉 联系电话:0477-688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