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杭锦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是2017年9月在杭锦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基础上整合计划生育执法职能而成立的综合监督执法局,是下属于杭锦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全额事业单位。
杭锦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法承担着: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案件的督查督办;负责对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受理和现场审核验收工作;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杭锦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内设机构4个: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核定事业编制17个,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现有职工18人,退休2人,其中党员2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人,大专及以下学历8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杭锦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19.29万元,比上年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2017年,杭锦旗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19.29万元,比上年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7.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7.6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6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68万元;支出总计127.9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98万元,下降3.70%;支出总计减少4.98万元,下降3.7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7.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55万元,占99.90%;其他收入0.08万元,占0.1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2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3万元,占91.60%;项目支出10.69万元,占8.4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0.2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68万元;支出总计120.2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2.47万元,下降9.40%;支出减少12.47万元,下降9.4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3万元,占91.60%;项目支出3.00万元,占2.5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40万元,津贴补贴41.52万元,绩效工资19.4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4.16万元,较上年减少7.8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1人,2017年调出1人;公用经费5.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4万元,印刷费0.15万元,邮电费0.25万元,差旅费1.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47万元,较上年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用经费拨款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的2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的2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7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事业基金支付。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52万元,用于公务车辆维修及日常油燃费,车均运维费0.30万元,较上年减少1.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事业基金支付,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0477-6627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