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旅游局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旅游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及上级业务部门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杭锦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据全市旅游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旅游业中长期规划,编制全旗旅游发展战略和全旗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推进旅游企业向集团发展,落实国有旅游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管理和监督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和引导旅游行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组织全旗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并协调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宏观指导和检查。负责全旗旅游统计和信息工作,制定开拓国际旅游市场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旗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的促销活动。对全旗经营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归口管理全旗各类旅行社、旅游涉外饭店、宾馆,规范其经营方向和市场行为,检查评比其服务质量和技术等级,组织全旗旅游饭店、宾馆的星级评审,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归口管理本旗出入境旅游事务。管理和指导全旗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核。负责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承办旗人民政府和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杭锦旗旅游局于1997年11月份成立,当时挂靠旗交通局,随着旅游业的发展,1999年,杭锦旗旅游局单设,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现杭锦旗旅游局8个编制,财政供养人员20人,其中:在职13人,退休1人、离岗3人、病休3人;车辆总编制1辆,财政供养经费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数1辆。内设股室有办公室、旅游执法大队、质量管理股、规划发展股、宣传促进股。共有党员6名,其中在职党员4名。

第二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预算安排176.72万元,其中:人员工资170.6万元,公用经费6.12万元, “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0.0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与2015年相比预算有所减少,其原因:2016年预算安排中没有业务经费。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207.16万元,支出总计1,207.1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65.68万元,增长253.5%;支出增加865.68万元,增长253.5%。主要原因:随着旅游业的发展,上级部门加大对旅游项目补助资金投入。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06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7.1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20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6万元,占14.6%;项目支出1,031.3万元,占85.4%。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07.16万元,支出总计1,207.1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65.68万元,增长253.5%;支出增加865.68万元,增长253.5%。主要原因:旅游项目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0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6万元,占14.6%;项目支出1,031.3万元,占85.4%。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26万元、津贴补贴82.31万元、退休费44.84万元。较上年减少2.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从本单位调出3人;公用经费11.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8万元、邮电费0.44万元,差旅费5.85万元、培训费0.51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万元,较上年减少10.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培训次数减少,差旅费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公务接待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万元,占95.5%;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占4.5%。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9万元,用于车辆维修和下乡油燃费,车均运维费1.7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8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12人次。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媒体宣传人员工作餐。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5万元,比2015年减少10.04万元,降低46.7%。主要原因是:2016年培训次数减少,差旅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0477-6622503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旅游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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