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杭锦旗旅游局于1997年11月份成立,当时挂靠旗交通局,随着国家对旅游业发展的重视和杭锦旗旅游开发的需要,1999年,杭锦旗旅游局单设,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现杭锦旗旅游局8个编制,财政供养人员20人,其中:在职13人,退休1人、离岗3人、病休3人;车辆总编制1辆,财政供养经费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数1辆。内设股室有办公室、旅游执法大队、质量管理股、规划发展股、宣传促进股。共有党员6名,其中在职党员4名。
二、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及上级业务部门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杭锦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据全市旅游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旅游业中长期规划,编制全旗旅游发展战略和全旗旅游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扩大旅游业对外开放。推进旅游企业向集团发展,落实国有旅游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管理和监督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和引导旅游行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组织全旗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并协调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宏观指导和检查。负责全旗旅游统计和信息工作,制定开拓国际旅游市场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旗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的促销活动。对全旗经营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归口管理全旗各类旅行社、旅游涉外饭店、宾馆,规范其经营方向和市场行为,检查评比其服务质量和技术等级,组织全旗旅游饭店、宾馆的星级评审,受理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归口管理本旗出入境旅游事务。管理和指导全旗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核。负责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承办旗人民政府和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一)2017年预算安排148.14万元,其中:人员工资143.06万元,公用经费5.08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0.0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7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08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运行经费安排5.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办公费0.6万元,印刷费0.8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杭锦旗旅游局
2017年6月28日
附件:1.杭锦旗旅游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