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全旗统计工作,制订全旗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协调本辖区旗直各部门,各乡镇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旗统计报表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旗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旗性的统计资料,对全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向旗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审定、管理、出版全旗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公报。
(五)建立、健全管理全旗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旗统计数据库体系、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六)负责全旗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协同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管理全旗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事业编制人数9人。截至2015年12月31日职工人数18人,其中属于行政正式编制人员9人,事业编制人员9人。
二、2015年度收支预算的安排和执行情况
(一)预算情况
杭锦旗统计局2015年财政决算总额243.6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26.36万元,退休人员工资73.19万元,抚恤人员工资1.74,在职人员公务费4.5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7万元,业务经费36万元。
(二)决算情况
杭锦旗统计局2015年财政决算总额247.9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在职人员工资141.59万元,退休人员工资79.58万元,在职人员公务费4.5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1.7万元,工作经费20.51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了4.37万元,主要是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杭锦旗统计局2015年 “三公经费”支出2.18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1.83万元,公务接待0.35万元,接待6批42人次,没有因公出国支出。
附件:1.杭锦旗统计局2015年决算公开表及“三公”经费情况表
杭锦旗统计局
2016年9月27日